2月12日下午,南阳市宛城区法院审判庭里,员额法官李鹏鲲利用互联网法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通过网络听取公诉人的指控和被告人陈述。
被告人关某某2019年9月26日晚,醉酒无证驾驶套牌摩托车上路行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血液乙醇含量为137.31mg/100ml。后关某某被取保候审。
庭审中,法官当庭向被告人释明了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表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认罪认罚,希望能从轻处理。并通过网络在电子笔录上签字确认。法官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关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告知被告人关某某,书面判决书将在5日内邮寄送达当事人。
随后,李鹏鲲法官又审理了4个同类型的案件。
庭审中,法官除了确认当事人基本信息外,还询问了当事人是否近期去到过武汉、是否接触过肺炎患者、是否有发热、咳嗽症状等,以确认被告人健康信息,办案不忘防疫。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宛城区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网上开庭审理民事、刑事案件,依法打击犯罪,办案、抗疫两不误。
来源:南阳报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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