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的街坊们注意啦!
奉节这些地方将全面禁燃烟花爆竹!
具体往下看
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通告如下:
一、奉节县以下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放区域)。
(一)永安街道禁放区域:朝阳社区、竹枝社区、滨河社区、羽声社区、香山社区、人和社区的全部范围,明月社区城市建成区。
(二)夔门街道禁放区域:宝塔坪社区全部范围,金盆社区、瞿塘峡社区城市建成区。
(三)鱼复街道禁放区域:迎宾社区、步云社区、明良社区全部范围,茶店社区、康宁社区、新竹社区城市建成区。
(四)西部新区禁放区域:清水社区、魏家社区、冒峰社区、胡家社区的全部范围,大槽村城市建成区。
(五)永乐镇禁放区域:永乐镇酒溜村部分(幸福中学至永乐镇政府公路沿线)。
二、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由有关管理责任单位在上述区域或者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严格管理。
三、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的规格和种类要求的烟花爆竹。
五、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
在本县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火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
八、对违反《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通告的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2020年1月13日起施行。
燃放烟花爆竹
事关人身财产安全
事关生态环境
事关城市文明
尊重规定
支持禁销禁燃
从自身做起
营造文明、平安、祥和的社会氛围
来源:奉节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