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
死刑是我国一项最为严格的刑法。只有对于严重犯罪的嫌疑人,法院才会判决死刑。但是有些情形下,嫌疑人即使应当判处死刑,也不适用死刑。具体有哪些?原因为何?我们一起来看看!
虽然很多国家已经渐渐废除死刑,但目前我国仍然保留了死刑,对严重犯罪的嫌疑人进行威慑,但是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也对死刑的适用作了严格限制。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均不适用死刑: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2年执行。
是否已满18周岁,是决定是否适用死刑的年龄界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一律按公历年、月、日计算实足年龄,必须是过了18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认为已满18周岁。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
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法律的制定一方面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让整个社会的运行更加井然有序。但另一方面法律也有其人性化和尊重生命的一面,尤其是对于判处死刑的嫌疑人,法律会考虑其实际情形,作出是否适用死刑判决的规定,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再也没有挽回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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