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 利润的计算
(一)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或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为负)+投资收益(损失为负)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二)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
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三)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知识点二 利润分配
(一)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非有盈余不得分配原则;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
1.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公积金有专门的用途,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用途: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分配利润或股利;
5.未分配利润。
知识点三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