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10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2019〕22号)。根据通知,汝州市的东沟窑遗址、侯湾泰山庙、阎村遗址3处文保单位成功入选,由此,汝州市国保数量增至10处。
据了解,从去年8月开始,按照第八批国家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的范围要求及申报原则,我市遴选出具有代表意义的6处古遗址及古建筑参加申报遴选工作。随后对6处文物保护单位逐一予以田野调查、拍照、测绘,并邀请专业航拍人员展开信息化采集,同时开展室内整理、编辑申报文本。并根据申报文本编撰的难易程度,合理安排申报工作各个环节的时间进度,适时邀请老文物工作者把关文本及音像资料,还邀请相关专家业务指导,对申报文本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文本的质量。此次申报工作先后共采集数据资料38.1G,编辑文本4.2万字,制作图纸110张,拍摄高清照片154张。并及时将信息登录到河南省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评审系统中。2019年2月14日—20日,河南省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专家评审会在省文物局会议室召开,我市参加申报的古遗址类三处及古建类三处顺利通过专家组评审。
(一)东沟窑遗址。位于大峪镇大峪村,是一处宋、元时期汝瓷窑址。该窑始烧于北宋初期,在北宋中、晚期达到了鼎盛,元代继续烧造,元代后绝烧。窑址面积约83200平方米,文化层厚度约2米,遗物堆积丰富。该窑所烧青瓷的胎质为香灰胎或灰白胎,胎骨细腻、坚密。釉色以天蓝为多见,也有少量的天青、粉青、葱绿、茶叶末、月白。主要产品有敞口碗、浅腹盘、直口盂、茶托、酒器、花瓶、文具等,造型众多、工艺极为精细。器皿胎质坚密,釉色以天青为主,器表施釉均匀、细腻莹润,有素静淡雅、开片密布等特点。根据近年来的发掘材料并进行对比研究后发现,20世纪50年代陈万里先生提出的“钧瓷继汝窑而起”的观点基本正确。东沟窑遗址为研究中国北宋、金、元不同时期,尤其是北宋晚期至金代的青釉瓷和钧瓷的断代提供了新的资料。1986年12月21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二)侯湾泰山庙。位于焦村镇邢村侯湾自然村,由泰山庙及小安桥两部分组成。现有建筑组群东西62米,南北193米,面积11966平方米。泰山庙建筑群现存三进院落,8座文物建筑。另外,庙内现存有古碑十余通。侯湾泰山庙建筑群整体格局完整,正殿、拜殿和三官殿具有典型的明代建筑特征,金柱柱头卷杀呈覆盆状,有明显斗幽;有襻间均带斗拱,正殿后檐用重唇板瓦;该建筑群多处建筑手法沿袭早期河南地方手法特点,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侯湾泰山庙正殿两侧山墙较好地保存了明代中后期较大规模的两组原始壁画,壁画色彩简洁,线条流畅,人物形象、车马、仪仗幡旗勾勒的栩栩如生,展现出泰山神威灵显赫巡游天下,启跸与回銮的浩大场面。同时保存有明、清时期壁画和彩绘的古建筑群在河南地区较为少见。侯湾泰山庙南侧小安桥的上、下游各置龙首、龙尾,满身龙鳞。拱券纵联砌置,券脸石上雕刻有纹饰图案,雕工精细,刀法娴熟,遒劲有力,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侯湾泰山庙及南侧的小安桥同时于2016年1月22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三)阎村遗址。位于纸坊镇黄涧河西岸台地上。遗址面积约29万平方米,是一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时期的大型村落遗址。1978年配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时,发现一批陶器,其部分有彩绘图案,后经专家学者研究认定,其中鹳鱼石斧彩陶缸具有非常高的艺术价值,是中国目前为止保存最好的一幅原始图画,被国务院确定为64件不可出国展览的文物之一,现珍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阎村遗址因处在所有出土“伊川缸”遗址的中心,加上又出土了绘有“鹳鱼石斧图”的“伊川缸”,故严文明先生将其命名为“阎村类型”。近年来随着一些新考古材料的发现,进一步证明阎村类型的命名是合理的。阎村类型是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阶段一个十分突出的地方类型,把它从仰韶文化其他类型中划分出来,是仰韶文化研究的又一成果。1986年12月21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河南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
1.风穴寺暨塔林。
1988年1月13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法行寺塔。
2006年5月1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汝州文庙。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张公巷窑址。
2006年5月2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5.严和店窑址。
2013年3月5日 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煤山遗址。
2013年3月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李楼遗址。
2013年3月5日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汝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凝 通讯员 戴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