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严查!120天,三水公安查扣违法摩托车4692辆

2020-01-08     佛山网警巡查执法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三水公安精心组织、全警动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20天的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开展以来,三水公安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各警种、护城河卡哨联合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飙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为确保我区亡人交通事故连续三年大幅下降作出显著成绩。

行动成效

据统计,行动期间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动2745起,查扣违法摩托车4692辆,酒醉驾341人,行政拘留146人,切实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水开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的街坊

请注意!


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区涉摩涉电伤亡交通事故共发生172宗,共造成54人死亡,调查发现,近5成死亡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不戴头盔撞货车身亡

2019年9月25日8时04分,覃某斌驾驶粤E号牌轻型厢式货车由芦苞镇西河往南山镇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大塘镇S118线油金大桥西侧路口时遇林某古驾驶湘K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沿S118线油金大桥自东往西行驶并准备越过路中实线掉头驶往西河方向。

案发现场


覃某斌驾驶粤E号牌轻型厢式货车行至肇事路口时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做到安全驾驶,林某古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湘K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横过道路时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致使轻型厢式货车与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林某古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戴不戴头盔区别竟这么大

头盔对于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来说

相当于遇到危险后的

最后一道防线!

实验证明,因为头盔光滑的半球性,可使冲击力分散并吸收冲击力,而头盔的变形或裂纹以及护垫,又起到一个缓冲作用,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所以当头部在事故发生时受到猛烈撞击,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


另外,安全头盔鲜明醒目的色彩,在会车或超车时还能引起对方驾驶员的注意。

头盔损坏后要不要扔?


头盔一旦损坏,或者只要出事受过撞击,即使外部看起来没有坏,或者外部只有磨损,也不要继续使用。


因为头盔采用一体成型,经过冲撞后头盔内部的结构稳定性已经变差,继续使用无法达到头盔防护安全的真正的作用。

除了不戴头盔之外,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超载、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不少见,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交警蜀黍提醒各位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请戴上头盔!

按交通规则行驶!


来源 三水公安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_3e1g28BMH2_cNUg_hv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