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吃的猪肉有检疫证明吗?

2019-08-03     宁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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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老百姓对于吃猪肉

都抱着谨慎的态度

不少从事餐饮行业的商家

为了让顾客放心

纷纷晒出了检疫合格证明

没错,猪肉上市都需要检疫证明。否则,大家都不敢购买。

但宁乡的彭某某、谢某某却不走正途。他们为“图省事”却找到了办假证的人,伪造了一份动物检疫证明,妄图蒙混过关,却不料被一眼识破,沦落到被拘留的地步。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为了确保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国家对动物买卖流通是实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的。只要联网一查,就能发现真假"李逵"。

2019年6月23日,彭某某(57岁,宁乡人)与永州的朋友谢某某(40岁,永州人)在宁乡坝塘镇收购了68头生猪,并在本地开了一张动物检验合格证明(B证),准备运往浏阳市贩卖。

网络图片

但生猪运到浏阳后,浏阳的屠宰厂不肯收购,再将生猪运回宁乡的话,会非常麻烦,而且会有较大亏损。

为了尽快出手,彭某某与谢某某找到了福建漳州的买家,但对方要求出具动物检验合格证明(A证)。两人在无法办理A证的情况下,想到了路边的办假证的小广告 。

彭某某

你好,我想要一张动物检疫证明A证,你可以帮我做吗?

办假证

我们什么证件都能做,只要翻拍一张原件,我们就可以按你提供的信息改做。【价格最低,质量最好】

彭某某

行,我等下就把要填写的信息发给你。

动物检疫证明样本

当天,彭某某就弄到了一张伪造的动物检疫证明。

精心伪造检疫证明,根本经不起考验!

6月24日,谢某某携带假证,驾驶载满生猪的货车开往福建省。不料,进入福建省后就遇到动物检疫部门检查,工作人员发现证明异常,一查便知是假证。

当即,谢某某非法运输的生猪被依法处置。彭某某、谢某某也被移交至宁乡市公安局处理。

经询问,彭某某、谢某某对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彭某某、谢某某已被宁乡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伪造证明后果很严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伪造、变造国家机关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请大家千万不要抱着"图省事"、"耍小聪明"的心态伪造证明文件否则,会受到严厉处罚噢

本文小编:陈 雄

素材:食药环侦大队

编审:魏 瑛

审核:贺 任 冯 胜

宁乡公安抖音号:nx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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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ZgkIXmwBUcHTFCnf3uS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