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正义网
以人民为中心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信
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尚晓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准确理解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点。没有这个立场,忘掉这个初心和使命,就谈不上真学真信真用,更谈不上学精悟透用好。作为检察机关,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不忘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坚持初心为人民所系,使命为人民而担,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合法律监督定位,贯穿于司法办案全程。
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理念。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新期待,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解决好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环境保护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要恪守客观公正的立场,在惩治犯罪中,我们不能单纯只重或更重追诉的职责,要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不枉不纵、既无过度也无不及,追求最佳的办案质量和效果。
进一步改进司法办案方式。要扎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两次提到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充分体现党中央对公益保护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工作,坚定不移抓办案、抓规范、强素质、重实效。紧盯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着力守护绿水青山,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要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意见,并保障其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检察机关提出从宽的量刑建议,法院予以确认,不仅可以降低羁押率,而且可以使犯罪嫌疑人及时得到处理,被告人及时获得审判,有利于避免诉讼迟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真正落实。
要扎实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信访群众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的独特作用,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多措并举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协调救助资金尽快审批发放,促进信访矛盾妥善化解,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要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通过依法及时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要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从当事人角度思考问题,寻找更加合理的解决办法,将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妥善化解,让群众更加满意。
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素质。要强化理论武装。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坚持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根本性任务,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牢记为民情怀,坚守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不断巩固广大检察人员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法律的思想基础。
要提高业务水平。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地加强法律、司法解释、相关法学理论的学习,加强科技、金融及县情民情等相关知识的学习,用好“检答网”“判例微课堂”等平台,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要加强廉洁自律。着力抓好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坚持把检务公开落到实处,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持续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真正可触可感可信。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司法活动,让代表委员们了解并监督检察工作。注重检法、检警、检律关系的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信任检察工作。
山东宁阳:竭力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公益诉讼为美丽宁阳构筑司法屏障
深入现场进行勘察
守护绿水青山,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山东省宁阳县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保护,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近年来,该院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50余件,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通过办案,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破坏的耕地、林地336.14亩;督促关停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污染物的企业4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追缴异地建设费2200余万元。其中,1件诉前检察建议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建议事例”。
护航环境资源保护
根据宁阳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宁阳县检察院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着力点,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以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调查取证等工作。
2018年,宁阳县检察院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7个乡镇的16家非煤矿山进行走访调查。发现有4家企业在采矿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仍非法从事建筑石料开采。对此,该院依法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关停无证采矿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改。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有关乡镇和部门启动专项治理,对相关企业予以关停,并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对全县非煤矿山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取得良好效果。
2018年1月至2月间,崔某未经国土资源部门许可,在基本农田内非法开采砂岩坑两处,造成基本农田大量毁坏。同年3月15日,宁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批准逮捕崔某。然而,被毁坏的基本农田没有得到恢复,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状况没有改善。针对这种情况,宁阳县检察院向该县国土资源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进行宣告送达。三个月后,宁阳县国土资源部门作出书面回复,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当天,对崔某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并通知当地国土所督促整改。目前,被毁农田基本修复完毕。宁阳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让“谁破坏,谁修复”机制得以落地。这份诉前检察建议入选了最高检优秀检察建议事例。
“开展公益诉讼是为了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规范履职,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而不是要争个谁输谁赢。”宁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建说。
在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宁阳县检察院干警发现某钢球工业园区内有企业将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流。经调查,这些工业废水流经下游后发生变质,气味腥臭,群众反映强烈。该院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对水源生态的司法保护力度。宁阳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责成环保部门、河道管理部门、河道流经乡镇等,按各自职责着手治理,为一条长达3000余米受污染的河流“排毒清淤”。
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展某等人销售不合格食品,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食品安全的保护力度。”近日,宁阳县检察院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
据了解,该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展某某和曹某某等19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将不合格牛肉销往饭店、肉店等场所,对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案件暴露出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等问题,宁阳县检察院遂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等机制,加强以案说法,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履行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职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宁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促进食品监管,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该院制定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2019年上半年,该院发现个别商户依托饿了么、美团、宁阳同城等第三方外卖平台违规进行网络餐饮经营,给食品安全带来隐患。该院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针对外卖商户法律意识淡薄、服务平台审核不严、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了“网络订餐专项整治行动”,排查网络外卖460余家,督促查处存在问题的商户49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形成“一盘棋”打好“组合拳”
宁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建表示,公益诉讼不是“独角戏”,检察院一家单打独斗不能解决问题,需要各方协作配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是公益诉讼的价值追求。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根本目标和方向是一致的,没有你输我赢、你高我低。
在开展工作中,宁阳县检察院坚持保护社会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并重、加强法律监督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加大办案力度与确保办案质量并重,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宁阳县检察院及时与国土、河道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耐心宣讲有关公益诉讼的政策和法律,共同探讨行政法规中的有关规定,现场释法说理,赢得了理解和支持。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主动与被监督单位加强沟通交流,建立起良性互动的关系,形成了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合力。”王永建说。
公益诉讼经历了顶层设计、法律授权、试点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进五个阶段,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逐步成为民生利益保护的“及时雨”。为扩大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形成更大范围的合力,宁阳县检察院注重加强社会宣传,推动将公益诉讼列入全县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内容,取得了行政执法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宁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致力于解决公益诉讼工作中出现的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信息共享难、线索移送难、工作配合难等问题,为推进全县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宁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尚晓兵说:“公益诉讼任重道远,保护公益一直在路上。我们将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这一‘利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从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面入手,逐步扩大公益诉讼覆盖面。”
“检察院服务企业是真心实意的”
深入企业走访调研
“你们不来的话,我们还真是很难处理好这些合同纠纷,企业确实需要检察院提供司法帮助。”近日,山东省宁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尚晓兵带领两名检察官来到宁阳经济开发区力博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门答复了上一次走访调研时该企业咨询的关于仲裁案件的办理情况,该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张茂军对检察院真心为企业提供司法帮助的举动,连声道谢。
尚晓兵一行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当面沟通,系统分析了企业反映的合同纠纷案件,找出症结,并告知企业应如何妥善处理,如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这个案子我们来来回回跑了不知道多少趟,花了不少钱,可有些问题还是没弄明白,今天经你们一分析,真是豁然开朗。过去总觉得检察官联系企业有些形式化,看来是误解你们了,检察院服务企业是真心实意的。”张茂军动情地说。
宁阳县检察院着力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上出实招、求实效。通过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举办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加强与民营企业家的沟通交流,问计问需、凝聚共识。该院与县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协商会签了《关于建立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常态互动等工作机制,在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上合力共为。
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带一个小组,深入所联系的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摸排案件线索、开展法律咨询、解决具体问题。根据企业需求,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职能,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在为民营企业服务中体现检察担当。
据统计,宁阳县检察院已经与相关企业进行工作对接18次,摸排案件线索10余条。针对宝胜电缆有限公司、双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通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反映的6起合同纠纷案件、不服法院民事判决案件等进行集中会商,及时进行反馈,并为企业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
宁阳县检察院对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始终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该院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件11人,起诉26件61人。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就要动真格,就要务实。”该院检察长尚晓兵说,宁阳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针对服务事项拉出清单,分析研判,对确定的事项或案件及时稳妥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实现检企双赢多赢共赢。
“判例微课堂”激发检察活力
“欢迎大家来到‘判例微课堂’,今天我将围绕‘正当防卫的理解和适用’这一主题与大家探讨交流……”随着主讲人的上台,山东省宁阳县检察院第六期“判例微课堂”正式开讲。
“判例微课堂”是宁阳县检察院提升检察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而搭建的岗位练兵平台。通过开展经典判例解析、疑难案例研讨、业务专题学习、专项技能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着力增强队伍实战能力。
“判例微课堂”由员额检察官主讲,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通过选取重大疑难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及新型犯罪案件,以及法院认定事实、采信证据有较大变化的典型案例,分析判决书和相关法律文书,研讨案件在侦查取证、证据审查环节存在的不足,以此提升公诉人的证据审查能力。
首期“判例微课堂”选取毒品类案件作为研讨内容。员额检察官颜翠担任主讲人,她从一起贩卖毒品案的刑事判决书入手分析了案件的证据缺陷,以及二审法院改判的原因,总结了今后办案时要注意的环节。大家各抒己见,活动现场讨论热烈。第二期“判例微课堂”则以于欢案为切入点,主讲人李晓庆带领大家对比了检察院出庭意见书与法院刑事判决书在认定事实方面的差异,分析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适用,在观点碰撞中进一步明晰正当防卫的实质要件,初步形成了办理正当防卫案件的共识。
为提高案例研讨质量,保证课堂权威性,每期“判例微课堂”除本院各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外,还邀请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工作人员、律师以及相关学者参与学习研讨。
“判例微课堂”坚持在案中学习,在学中提升,推动创新工作方法,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激发了广大检察官的学习热情。主讲人通过“回放”办案过程,结合办案实践围绕主题进行阐述,主持人随机提问,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和律师则充分表达观点。
“判例微课堂”自开办以来已经成功举办六期,深受参与者喜爱。宁阳县检察院检察长尚晓兵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选取典型案例和疑难复杂案件,采取更加灵活的研讨方式,把研讨成果真正转化为干警的共识,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共同提高业务水平。要充分用好“判例微课堂”这一平台,塑造高素质专业化的过硬队伍,形成推进检察工作合力,促进检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文稿统筹:卢金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