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发布
大汶河中游高新区段湿地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工程
规划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大汶河中游高新区段温地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工程
建设单位: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位置:北起汶河颜张坝、南至汶河颜谢坝
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核发大汶河中游高新区段温湿地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北起汶河颜张坝、南至汶河颜谢坝,全长约18公里、面积约12平方公里。现予以公示。
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听证申请并说明理由(最后一天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听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公示受理单位(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2、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查验原件)。3、与公示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等的复印件(查看原件)。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审查后,做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ZD1EKm4BMH2_cNUgynY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