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饭碗”又砸一个!国家规定:做这3件事,教师直接被开除

2019-07-31   点米社保通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行业规范,教师也是一样。现在教师需求量大,招聘数量多,每年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数和教师招考人数都只增不减。

教师工作有很多优越性,比如寒暑假放长假也照领工资,相关部门更是多次强调“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另外,教师还常常得到很多的赞美和称颂,社会地位也比较高。

但是,教师队伍良莠不齐的现象也很明显,一些师德较差的教师严重玷污了“教师”这个神圣的称号。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教师队伍,相关部门颁布了教师职业的行为准则,如果碰触到这些红线,轻则被开除,重则收到刑事处罚:

开设补习班或课外兼职

教师在课外开设补习班的现象屡见不鲜。很多特别优秀的老师,他们利用名气或者是优势私自开设补习班,甚至还有课中不讲,暗示课后上补习班的现象,这对于家长而言实在是苦不堪言,对于这种情况,老师有可能直接面临被解聘。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相应的行政处分。

谋取私利

老师是一个纯净的行业,他们的行为会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学生。教师是不能参加家长的请客吃饭、送礼的,同时老师也不能利用自己在学生中的威信来推销产品以盈利。这些行为往往受到家长的反对和不满。

体罚、侮辱、猥亵学生

最近,关于教师体罚学生侮辱学生的消息不断传出,引发大家的讨论和热议。

五莲二中一老师因体罚两名逃课学生被学校及当地教育部门重罚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据学校和主管部门下发的通报文件,今年4月底,五莲二中2016级3班学生李某某、王某某逃课,私自到操场玩耍,被该班班主任杨某某安排学生叫回,在四楼门厅内用课本抽打,造成不良影响。

五莲二中对杨某某做出了处分决定:停职一个月;向当事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向学校书面检查;承担诊疗费;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

7月2日,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班主任杨某某在学校处理的基础上下发追加处理意见:1.扣发杨某某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责成五莲二中2019新学年不再与杨某某签订《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3.将杨某某自2019年7月纳入五莲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名单”。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等教职工对未成年学生实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教师是不能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的,老师不仅仅是要教授知识,还要对学生的身心健康负责,未成年的孩子不够成熟,老师要采用正确的方式引导他们。

其实老师真的不好当,大家应该多多换位思考,尊重老师、理解老师,好好的教育自己的孩子,这是对老师最大的支持。而作为老师,也要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守住自己的底线,为社会发展、学生的茁壮成长提供满满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