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全年开展6个专项执法行动:
黄河、海河流域渔政执法行动。要求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禁渔政策,全面落实黄河、海河流域禁渔制度,查处电毒炸偷等非法捕捞及使用违规渔具行为,保护和恢复黄河流域渔业资源。
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利用黄河禁渔期,集中开展清理取缔,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挤压涉渔“三无”船舶活动空间。对停靠在岸的“三无”以及标识不规范的船舶,采取禁止离港、指定地点停靠等强制措施。经查实属涉渔“三无”船舶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对套用其他渔船证书制造或购置的渔船,一律按“三无”船舶处理。
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集中查处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及贩卖幼鱼行为。
山西省际交界及共管水域联合执法行动。要求与河南、内蒙古、陕西等地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通过跨省联合执法、落实黄河等禁渔制度,并对省际间共管水域、交叉水域和其他重要渔业水域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提升跨省区渔政执法行动效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跨区域渔政联合执法机制,促使重点渔业水域违法行为减少、秩序好转。
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对渔船安全救生、消防、防止污染环境的设备设施配备,船名号刷写、焊接、制作安装等情况强化检查力度;对擅自拆除渔船有关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等进行专项整治,依法责令整改、处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责令现场或限期整改。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要求在水生野生动物繁殖期、洄游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执法,对发现的盗捕行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加强对出售、购买、租借、自繁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规范管理,避免相关活动对水生野生动物野外资源造成破坏。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水生野生动物科普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宣传活动。(出处: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