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新城小学2019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太湖县招生委员会《太湖县 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太招委【2019】11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招生工作方案。
学区内常居人口和县外流入人口随迁子女中年满 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3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在学位有余的情况下,招收县内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中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2013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
经商类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将根据学位情况,按营业执照和劳务合同注册时间的先后情况招收,额满即止。(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取得时间须有半年以上,即 2019 年 2 月 28 日之前取得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二、学区范围
西、北边接临三小、二小学区,向南至学仕路,向东至海会路段及观音村(不含灯茗小学服务区)。
三、招生规模
计划招 15 个班,学校将根据登记情况及两校区场地实际,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两校区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三、招生程序
1.线下预审
我校线下预审时间为8月7-9日。学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居住、就业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 8 月7-9 日根据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分批到我校老校区进行预审、登记。(详见附件1)
2.材料复审
8月10日学校对预审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发现所提供的儿童年龄、入学情况、监护人房产、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等材料存在虚假的,坚决退回,不予录取。
3.学校录取
8月11日-13日,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并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登记材料作假的,一经查实,坚决退回。
4.网上登记
家长于8月14日-16日登录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新生家长填报网上信息,要以现场预审信息为准,真实填报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如若信息不真实,将直接影响学生注册学籍。学校同步开展网上校验信息并审核通过。
5.入学通知
对于已经登记的儿童,经过审核,凡是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学校于8月20日前在校园内公布招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请家长密切关注。已经登记,但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学校于8月20日前电话通知家长。
五、工作纪律
1.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把好材料审核关,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
2.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争取家长对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齐心协力,确保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完成。
太湖县新城小学
2019年8月
附件1
太湖县新城小学2019年秋季招生线下预审日程安排
一、登记预审地点:新城小学老校区
二、登记预审时间:8月7——9日
三、登记预审具体安排:
时间:8月7日
(一)预审对象:1.我校学区范围内县内户口,有房产的(含祖居户、自住房、公租房、拆迁安置房等)适龄儿童。2. 县外户口、持有我校学区范围内的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二)窗口设置:所有预审对象分窗口排队登记预审。
窗口一:户口及房产(已办好房产证)都在我校学区的足龄儿童,即有城区户口和房产证的。
提供材料: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窗口二:户口在乡镇,但有房在我校学区的适龄儿童,即有县内乡镇户口、城区房产的。
提供材料: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窗口三:有房产但证件未办好,或房产证抵押贷款在我校学区的适龄儿童,即县内乡镇户口,城区房产证未办好或抵押贷款的。
提供材料:户口本、备案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抵押贷款证明、一个月以上用水及用电发票等原件、复印件
窗口四:
1.有我校学区范围内的城区户口(非农或居委会户口),暂无自有产权房的适龄儿童。
提供材料:户口本、单位出具的工作住房等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县内户口,但父母无住房而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城区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提供材料:户口本、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其父母在城无自有产权房证明、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在我校学区范围的房产证及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
3.新城小学学区范围内的祖居户(含原观音村属我校新校区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提供材料:户口本、村或居委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县外户口,持有我校学区范围内的房产证或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提供材料:户口本、居住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在乡镇,属拆迁安置户,或居住公租房、廉租房的在我校学区的适龄儿童。
提供材料:户口本、拆迁安置户出具的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父母居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须出具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时间:8月8日上午
预审对象:县内户口,在我校学区范围内的经商、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提供材料:户口本、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其父母在城无自有产权房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说明:进城务工、经商类人员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学位情况,按劳务合同和营业执照注册的时间先后情况招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取得时间须有半年以上,即 2019 年 2 月 28 日之前,有效期内)额满即止。
时间:8月9日
核实确认登记材料,录入资料。
说明:
如有任何一项材料造假,一经查出即取消登记及入学资格;如有错过我校登记、报到时间影响儿童入学的,一切责任由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