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森林火灾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和森林资源安全
2019年9月29日
尤溪发布禁火令
9月29日起至10月7日
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令发布以来
尤溪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积极响应
高度戒备、严密防范
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一方平安
严守禁火令,森警保平安
自2019年9月29日禁火令颁布以来,尤溪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积极响应,全体民警严正以待,迅速行动,取消国庆假期,确保在岗在位,加大辖区林区巡逻力度、加大森林防火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截止目前,尤溪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就出动森林防火巡逻警力128人次,出动车辆63台次,张贴标语40份,及时制止违章野外用火10余起,仅10月1日就查处了3起涉及野外用火的案件,治安拘留2人次。通过打防护结合,适时宣传防火政策法规,有效地推进了森林防火工作,全面保障林区的和谐稳定。
“一点星星火,毁掉百年林”
为了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
千万不要违规野外用火!
案例一:
2019年10月1日下午,违法行为人陈某太未经批准,禁火令期间在汤川乡汤三村“奎兜岭”山场山脚处农田内擅自野外用火,被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二:
2019年10月1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李某在梅仙镇通演村“斗粪坑”山场抽烟时,随手丢弃未熄灭的烟蒂,不慎跑火引发森林火灾,目前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三:
2019年10月1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张某灼组织工人池某东使用气焊机到官洋村“南南旗畜牧有限公司”旁的空地切割钢铁,不慎跑火,引发火灾,致使尤溪县洋中镇官洋村民委员会所有的“南南旗”山场无林地被烧毁约100平方米,无林木及其他经济损失。目前案件已经行政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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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2019年2号禁火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国有林业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我县持续以晴到多云天气为主,无明显降水,森林火险等级将达到4级以上,森林火灾危险性加大,稍有不慎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和《三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实行森林高火险禁火的通知》(明森防指〔2019〕12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发布2019年2号禁火令,从2019年9月29日上午8:00起至2019年10月7日晚22:00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要立即将禁火令发放到各村、护林站(工区),全面落实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措施,加强值班调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落实巡山人员和扑火队伍,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禁火期间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业单位、林业站请于每日16:30前向县防火办报告当日火情。
尤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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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意识不能“休假”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来源:尤溪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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