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妙龄女子深夜在酒吧喝醉了,接驾的的哥在回家途中,遇到她身体不适下车呕吐,可是却坠桥身亡,家属讨说法无果,一纸诉状递交法庭,的哥究竟有无过错呢,我们一起来关注一下!
徐某在武汉汉口某酒吧饮酒后,搭乘代班司机吴某驾驶的出租车返家途中,车辆行驶到长江大桥汉阳上桥处时,徐某提出身体不适,要下车呕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法官称:“乘客是在酒后的那种状态,情绪不太好,然后司机停车之后,过了一会儿发现乘客不见了,于是下车寻找,但是没有找到。”吴某仔细寻找后发现,乘客徐某已经从十多米高的桥面坠下死亡。
随后赶来的家属悲伤之余,认为的哥吴某明知徐某醉酒意识不清,还任由她下车,对乘客的安危疏于防范,并且的哥吴某在严禁停车路段停车,是导致徐某坠桥死亡的主要原因。
死者徐某家属遂一纸诉状,将代班司机吴某、车主以及所属的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金额近百万元。法官介绍:“一审认定这个司机在长江大桥禁止停车的地方停车是具有过错的,然后判决承担百分之五四十的责任。”
一审判令吴某赔偿死者家属32.9万多元,所属出租车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吴某认为在整件事中自己并不存在过失,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司机停车的位置确实是存在过错的,它是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但是这个过错是违反交通安全方面的过错,与乘客从桥上坠桥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此外,经测量司机停车的地点,距离乘客坠桥的桥栏杆大约有2米1左右,桥栏杆本身也有一定的高度和宽度,的哥吴某的违法停车行为与乘客徐某坠桥身亡之间并不存在侵权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