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只要你伸出了“黑手”
警察蜀黍抓到你
只是时间的问题……
大朗公安分局通过进一步强化信息互通、协同作战、情报研判等工作,保持对网上逃犯的严打高压态势。近日,大朗公安分局成功抓获3名在逃人员,为追逃专项行动增添战果。
2012年10月31日9时许,事主涂某东报案称,于2012年5月初,严某容与其在大朗镇竹山村以每个月分红形式合伙承包出租屋生意,并签订承包出租房合同,于2012年5月18日和5月28日分别将人民币70000元和90000元交给严某容作为入伙承包出租屋的资金。事主收到分红共人民币14000元后,严某容无故失踪,至今无法联系。
接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对此案开展调查和走访工作,并以合同诈骗罪对严某容办理了网上追逃。发案至今,大朗公安分局一直严密关注在逃人员严某容的行踪轨迹。近日,专班掌握到犯罪嫌疑人已潜逃至石碣镇,10月11日12时10分许,根据前期线索,专班在石碣镇刘屋村坣贝联滘路某处将合同诈骗在逃人员严某容抓获。
经审讯,严某容对其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2013年6月18日,接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员工郭某媚报案称,于2012年1月份,东莞市某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钟某斌以伪造村委会相关土地证明让其公司提供担保,向中国银行贷款人民币440万元。于2013年4月25日,其公司为钟某斌偿还贷款人民币3145775.17元,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44万元,钟某斌还欠其公司2705775.17元。
接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对此案开展调查和走访工作,并以合同诈骗罪对钟某斌办理了网上追逃。近日,民警掌握到犯罪嫌疑人已潜逃至虎门镇,2019年10月13日10时20分许,根据线索,专班在虎门镇角苏路45号位置,将诈骗在逃人员钟某斌抓获。
经审讯,钟某斌对其实施合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2013年4月17日上午,接事主莫某昌报案称,被周某辉以大朗镇石厦村大源路有一块地皮出售为由诈骗了人民币50多万元。
接报后,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对此案开展调查和走访工作,并以诈骗罪对周某辉办理了网上追逃。近日,民警掌握到犯罪嫌疑人已潜逃至南城,2019年10月15日上午,根据线报,专班在南城区宏伟四路某处将诈骗在逃人员周某辉抓获。
经审讯,周某辉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你原以为自己瞒天过海,可以为所欲为
殊不知
警察蜀黍们
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你的足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再次奉劝所有在逃犯罪嫌疑人
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来源:平安大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