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涿州市分局
关于延迟工业企业复产时间的通知
相关工业企业: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 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于 2月 5日 发布了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强化措施9现将有关延迟工业企业复产事宜调整如下:
非民生保障类、医疗卫生保障类等的工业企业复产时间,等待上级另行通知。以上通知请相关企业严格遵照执行,互相监督。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涿州市分局
2020年 2月7日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XbaIK3AB3uTiws8Kl0S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