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建军 范恒民 袁军政 新闻来源:正义网
疫情防控期间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手软!经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检察院新区检察室提起公诉的袁耀辉等2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3月6日,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在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已作出一审判决,25名被告人分别获罪领刑。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以来,以被告人袁耀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成员,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了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干扰司法活动,破坏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秩序,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在当地形成一定的非法控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所涉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
该案在起诉期间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间,为保障案件依法审理,新区检察室认真审查了全案卷宗,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并多次与审判机关就防控疫情期间审理进行会商,精心周密作出安排。办案检察官并依法向各被告人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多数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其委托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具结书,为该案的顺利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法院审理认为,依法判决被告人袁耀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因处在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和检察院故决定,将宣判地点设在了铜川市看守所和耀州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