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军事强国推进军工产业发展
模式转型的做法与经验
世界军事强国在军工产业发展中面临资源约束和需求约束,通过转变军工产业发展模式,推进军事技术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走军民一体化发展道路,从而推进军工产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学习借鉴世界军事强国的有益做法和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加快推进军工产业发展模式转型,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军工产业创新发展路子,是实现军工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一、美国
美国经济实力强大,军费开支庞大,军工产业基础雄厚,但美国国防部仍面临着很大困难,特别是如何全面持久地控制军事技术的制高点,以高效创新的设计和制造实现其战略追求的“绝对安全和优势”。为此,推进军工产业转型,实现军民一体化,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成为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军工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1.加快推进军民一体化。美国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先为军、再为民,通过与国防相关的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带动一批新产业、新技术的发展,进而全面带动经济发展。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有助于美国有效配置和利用有限资源,储备科学技术潜力。和平时期这种潜力是国家威慑力的一个关键因素,危机时能增强战斗效能,同时为军工科研生产能力转移和高技术产业化奠定强大的科技基础。1993年美国成立了跨部门的“国防技术转轨委员会”,作为推行军工技术转轨和军民一体化的指导和协调机构。美国技术评估办公室的研究报告《军民一体化潜力评估》提出,把军工产业基础完全融入到更大的民用工业基础中,装备采购完全依靠私营企业完成,实现完全彻底的商业化。美国国防部为获取民用领域不断涌现的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将3万多家民营高科技企业列入军方的合作名录,提出了“利用民用技术节省使用与保障费用倡议”,要求在武器装备系统中大量嵌入以民用技术或产品为核心的样机装置,通过大量采用民用高新技术或产品,大幅度提升先进武器装备的可靠性、可维修性和战备水平。
1996年,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在《技术与国家利益》这一重要技术政策文件中,首次提出了军用与民用工业基础的一体化问题。2003年颁布的DODD5000.1《国防采办系统》指令,要求国防部门把利用民用技术和军民两用技术放在确定作战能力需求的优先地位。通过一些与国防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项目的研制开发,带动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进而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美国宇航局将军用高技术广泛应用于民品或向民用部门,十年间科研投入经费250亿美元,而仅通过技术转让就获得了520亿美元的收益。为了全力推进军用与民用工业基础的一体化,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实施军民两用技术计划,包括“技术再投资计划”“先进技术计划”“先进制造技术推广计划”“联邦国防研究所多种经营计划”“合作研究与开发协议”和“小企业革新研究计划”等,逐步消除军民技术界限与壁垒,实现军民技术的有机融合:一是将先进的民用技术直接嵌入军事领域的R&D项目;二是民用与军用生产融合的“两用生产”项目;三是在军事领域中直接应用民用产品、工艺和技术的项目;四是通过技术研发中心或技术推广中心,实现军民两用技术成果的双向转移和良性互动。
美国政府十分重视高技术产业的“民转军”,将它视为国家的一个战略问题,提出规划“民为军用”的试验计划。该计划有三个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即实现研究与发展的一体化,推动那些对提高经济技术整体实力和军事核心能力都必不可少的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实现工程技术、制造和后勤保障的一体化,促进经济资源与国防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紧紧依靠民用高新技术,降低武器装备研制生产成本、缩短装备采办周期、提高武器装备的可靠性。一是加大军民两用技术的研发投入,以确保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技术基础的关键部分始终保持世界领先地位;二是鼓励利用国防投入研发的高新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支持民用技术和军用技术以及军民品生产基础密切结合:三是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民用技术移植或直接嵌入军事系统。“民为军用”试验计划产生了显著的效果,不仅充分利用民用部门的先进技术始终保持军事技术的领先地位,缩短武器装备研制生产周期,而且使能力有限的纯军工体系依托范围更加广泛、反应更加灵活、运行更加高效。美国商务部、能源部、运输部、航空航天局以及科学基金会等部门与国防技术再投资计划部门一道,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民用产业部门对军民两用技术进行投资,致力于推动高技术产业“民转军”的进程。同时,努力消除民用和军用两个工业体系的“壁垒”,对装备采购法规、规章、制度、办法和程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修改装备采购法律法规,容许高技术“民转军”以及更多地采用军民两用产品、技术和工业操作规程。这样做,不仅每年可节省300亿美元的国防开支,还可精简20%以上的装备采购人员。
2.加快军事技术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的步伐。为有效提高军工产业运行的效率,美国加大了军事技术创新的力度,创新成果转化的周期不断缩短。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开始调整军工产业和武器装备发展战略,把发展的重点集中在两个关键性领域:电子信息技术,重点是C4ISR系统、电子战和隐身技术;精确制导技术和灵巧弹药。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商业化。例如,美国高技术计划局采取“孵化器模式”,不断探索和发展“突破性技术”,缩短科技成果产业化周期,使高科技成果尽快形成战斗力。同时,鼓励和吸收更多的中小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领域,以巩固和加强军工产业基础,增强军事技术创新活力和核心竞争力。
3.推进军工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进行着与军事变革同样重要的另一场革命,即军工产业转型与结构大调整。从2002年起,美国着手推进军工产业转型,并于2003年2月出台了《国防工业基础转型路线图》,改变过去按照产品属性划分军工产业的传统做法,提出了构建“基于能力的军工产业基础”的战略思想,将军工产业基础按照作战能力需求,重新划分为作战空间感知、指挥与控制、兵力运用、兵力和本土保护、聚焦后勤、网络中心战等六个领域。军工产业基础转型的主要目标,就是建立基于作战能力的军工产业基础,将满足军事需求的国防科研生产部门升级为保障作战能力的技术工业部门,使军工产业与军事需求有机结合、无缝衔接,从而形成最佳的组合效应,最大限度地保障军事需求。同时,减少装备采购规模,调整装备采购结构与资金投向,通过政策引导促使军工企业大力研发高新技术武器装备,而缺乏竞争力的公司被迫或主动退出国防市场。在政府的政策支持和鼓励下,通过兼并、收购与战略性重组,使军工产业资源配置进一步集聚与优化,朝着缩小规模、精干力量、优化结构的方向发展,加速推进军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了军工产业聚集度和规模效益。100家最大的军工集团得到了大约70~75%的国防科研生产经费,其中前25家大集团占到国防科研生产经费的50%左右。美国军工产业结构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形成了以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波音公司和雷神公司为主,军民一体、基础广泛、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强的军工产业新体系。
二、日本
依靠技术引进领路、技术创新取胜,建立产、学、研、官合作的科研开发体制,运用高新技术发展其经济和军事力量,通过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动了日本从主要引进、模仿西方技术发展成为技术创新大国和“超经济大国”。
日本坚持先民后军、以民带军、寓军于深厚的经济实力中,将军工产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国防基础工业上。日本的钢铁、汽车、造船等基础工业位居世界前列,这些基础工业稍加调整改造,即可转为军工生产服务。为谋求与其经济相称的军事大国地位,日本在大幅增加国防投入的基础上,越来越重视军事技术创新和发展高精尖武器装备。通过实施武器装备发展规划,确定将来可能用于重要武器装备的新技术作为优先研制项目,联合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的科研力量合作开发,既为随时研发先进的武器装备提供了雄厚的技术储备,又推动了尖端军事技术的发展;大力推行军民两用技术发展策略,鼓励企业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同时对承担军工生产任务的民营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以确保其技术的领先地位。日本军费开支中装备研究费仅占3%,远低于10%的世界平均水平,大量的军事技术研发项目蕴含在民用工业中。正是由于日本重视军民两用技术的发展,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促使资源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低资源消耗型产业转移,不断推进军工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日本军工产业实行的是一种典型的“寓军于民”模式,它没有专门从事武器装备生产的企业,军工产业有机融合于国民经济之中。为了使民营企业形成现实或未来的军工生产能力,政府运用市场机制联结或组成富有活力的军工科研生产结构体系。防卫厅以合同方式,委托民营企业承接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任务,凡能转为民用的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项目,均委托民营企业开发研究,军方的主要职责是确定目标、制定规划、签订合同、管理监督和组织试验鉴定。
目前,日本有资格接受装备订货的企业超过2000家。这些企业在生产汽车、船舶、发动机、电子设备、精密仪器等民用产品的同时,不断将民用产品开发中储备的尖端民用技术广泛应用于军事领域。日本防务产品的60%由三菱重工、川崎重工、三菱电机和日本电气公司等四大承包商提供,这些企业作为主承包商又将项目以招标方式转包给众多的分承包商和零部件商,这样既有利于先进民用技术直接嵌入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中,产出“溢入”效应,也有利于先进军用技术与工艺对民用领域的渗透、推广和快速扩散。通过寓军于民的军工科研生产体制,把民用技术与军事技术有机结合起来并逐步实现一体化,通过技术改造使之同时适合军民两用,既储备了大量的先进军事技术,又具备了能够迅速扩充的军工生产能力。例如,日本的航空、造船、汽车等民用工业实力强大,而且随时可以转变为军用或直接具有军事用途。如果实施战时转产,日本航空自卫队的飞机能迅速扩大10倍以上;日本的坦克生产企业虽然只有3家,但如果把部分汽车工业转产坦克,每年可生产坦克1万辆以上。
三、以色列
长期以来,以色列把国防高科技作为立国战略,并运用先进的国防高科技产业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以色列将大笔经费用于国防领域,对军工产业的投资占整个工业投资的50%左右;军工产业产值占到工业总产值的40%左右,其中有50%以上的产品出口。以色列从事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公司多达250多家,最大的20家公司中有8家主要靠军事合同,5家最大的公司中有3家主要生产防务产品。为赢得军工产业领域的竞争优势,以色列采取了以下措施:
1.多渠道筹集国防科研经费,推进军事技术创新。以色列国防部所属公司的全部经费开支均来自国防预算,由国防部和财政部共同提供研发资金。以色列与美国还共同设立了双边研发基金(BIRD),以推动两国军工企业发展有潜力的战略伙伴关系。目前BIRD已投入到上千个科研项目中,其中大多数是军事技术研发项目。政府还积极募集社会资本,依托民用企业的高新技术研发能力,推动军工科研生产的快速发展。同时,鼓励军工企业广泛参与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通过购买发明专利、生产许可证、引进成套设备等渠道,采取联合研发、争取国外优惠贷款、进口单项部件等多种形式发展高新技术武器装备,以弥补本国研发资金投入的不足,并为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解决了诸多技术障碍。目前,以色列自产的武器装备达1000多种,国产化程度达60%以上,其中无人机、光电传感器、侦察系统、先进防空系统、空空与空地导弹、通信与电子战系统等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特别是在系统集成方面拥有了独特的优势。
2.把军工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带动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以色列实行“先军后民”模式,建立了有利于促进“以军带民”的军工产业管理体制,通过军工企业的兼并重组拉动相关民用产业的形成。例如,对国防部所属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通过合并、收购、重组或与其他公司联合,建立合伙人制度,组建大型军工企业集团;允许军工企业收购、兼并民营企业;利用民间资本推动军事技术转移与迅速扩散。目前,以色列军用技术在民航、机械工业、环保设备等领域都得到了广泛应用。军事技术的转移和扩散,带动了一大批民用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以色列的通信设备、软件产业、生物技术等在世界市场上已占有一席之地。
以色列拥有400多家高科技企业集团,开发的大部分民用技术(如电子设备、软件、生物技术等)都来源于军事高科技;大部分的科技人才都集中在军工产业部门,军工企业中有50%左右是工程师、科学家和技术人员,如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的电子集团5500名雇员中有60%以上是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塔迪兰公司的7900名雇员中有57%是工程技术人员。
3.鼓励国有公司和私营公司平等参与装备采购项目竞争。以色列将国防部下属企业公司化,不仅使国有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涌现了如以色列军事工业公司、武器装备研制局(即拉法尔公司)、以色列飞机工业公司等十几家大型军工企业,而且在装备采购中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原则,鼓励国有公司与私营公司平等参与武器装备研制项目的竞争,从而带动了一大批私营企业快速发展。同时,民营企业也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国防投资,积极参与武器装备研制生产。
四、印度
近年来印度经济增长速度较快,对资源的需求急剧增加,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对国外资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大,资源短缺、技术薄弱与军工产业急剧扩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此,印度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并重,以国民经济为主,优先考虑国防需求”的战略方针,把发展国防高科技作为突破口,强调军民并举、以军带民,以军用航空和电子工业为主导产业,武器装备研制与生产紧密衔接,以攻克尖端军事技术项目为目标。
目前,印度在计算机技术、原子能研究与应用、空间技术、分子生物、海洋研究和开发、太阳能应用等高科技领域和前沿学科,已位居世界领先国家行列,成为世界公认的信息技术大国,拥有计算机软件公司600多家,软件产业以每年超过50%的速度增长。在获得“ISO9000”认可的软件企业数量以及为软件能力确定的等级标准中,印度仅次于美国稳居世界第二位。
印度不仅建立起了以军为主、军民结合的军工科研生产体制,而且在核技术、航天技术、微电子和计算机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等高科技领域的军民结合上取得了显著成就。1993年7月,印度拟订了军工产业独立自主十年计划,强调要加大国防科研投入,坚持国防科研与民用技术研发并举,走军民互促发展之路。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大力发展军工生产,加速实施已经制订的国产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计划,不断降低武器装备进口的比例,同时努力扩大武器装备的出口,以换取大量外汇;坚持“引进—消化—仿制—国产化”的发展道路,加速武器装备更新换代的步伐,力争拥有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逐步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军工产业领域,初步建立了计划与市场并重的军工产业运行机制,强调发挥市场机制在军工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
为适应世界军民一体化的浪潮,2002年印度政府决定将长期以来由国家垄断经营的军工产业,以许可证方式向私营部门全面开放,并逐步扩大民营企业从事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领域。这样做,不仅可以解决国防投入不足的矛盾,而且充分发挥民用工业在电子、计算机技术、材料技术以及人才集聚的优势,带动军事高新技术的跨越发展。印度政府还对承担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任务的私营公司提供了低息贷款、免征税款和确保订货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加快实现国产武器装备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30%提高到70%的目标,印度积极发展同西方军事强国在军事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实现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从利用原件装配到利用进口原料仿制部件,再到利用本国原料仿制部件,最终实现自主研制大型武器装备系统的历史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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