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一男子朋友圈兜售口罩骗了3万,判刑3年!

2020-02-25   余杭检察


2月24日,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系在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诈骗,依法从重处罚。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并没收被告人相关犯罪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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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余杭公安)

自疫情爆发以来,平日里几毛钱一个的口罩顿时变成了稀缺资源,有人通过倒卖口罩赚取中间差价,甚至非法行骗牟利,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2月8日晚,家住广东的柯先生在通过朋友介绍在网上购买口罩,通过微信支付了3万元后对方却以各种理由不发货,直到最后联系不上,他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2月13日上午,柯先生报警求助。当天14时许,余杭警方接到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公安分局的协查信息,犯罪嫌疑人可能藏身在杭州余杭。余杭警方迅速行动,仅仅三个小时后,刑侦良渚中队、五常派出所民警在五常街道某小区内抓获犯罪嫌疑人冯某。



经审查,冯某(男,37岁,陕西西安人)对自己虚构有口罩售卖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冯某是该小区物业的一名保安,来余杭工作了两个月。疫情来袭,冯某看到同事在卖口罩赚外快,他也想赚点钱,可是他没有进货渠道,问了同事,同事也没有告诉他。


但眼红的冯某,起了贪念,从网上下载了口罩的图片,发朋友圈声称“专业口罩生产商,30一盒……”



冯某的一名网友小荣(化名)看到了,正好小荣的朋友柯先生急需口罩,小荣便将冯某的微信给了柯先生。加上好友后,柯先生表示自己需要2万只口罩,而冯某表示,手中正好还有37000只口罩,口罩每只1.5元,但目前订货量很大,如果柯先生要的话要先付钱下单,晚了就没了。



急需口罩的柯先生并没有多想,直接在微信上分两笔转账了三万元人民币。可之后的几天,冯某便以订单太多没时间发货等等理由搪塞柯先生,最后电话也打不通了。柯先生报警后,犯罪嫌疑人冯某很快被余杭警方抓获,3万元违法所得被依法扣押。




案件办理

案件发生后,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了解具体案情和取证情况。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值班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冯某自侦查阶段起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等事实,依法对被告人冯某提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的量刑建议

余杭一男子朋友圈兜售口罩骗了3万,判刑3年!

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和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余杭区人民法院依法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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