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酒驾找人顶替双双被罚

2019-11-20   廊坊公安

“开车不喝酒 酒后不开车”这句宣传语很多人都知道,但是未必所有的驾驶人都能做到。酒后驾车容易引发交通,发生交通事故应该主动承担责任,可就是偏偏有人,饮酒后还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找人顶替,但是这些都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11月17日晚七时许,夜幕降临在市区新华路一辆私家车在经过红绿灯路口时,未停车等待信号灯,闯红灯通过路口,将正在通过路口斑马线的两名大学生撞倒,并与停在路边的两辆轿车相撞,两名大学生倒地受伤,两辆轿车受损。

廊坊交警一大队事故民警出警,一名自称是驾驶人的男子配合民警调查。在民警通过查看监控视频,询问驾驶人经过中,发现驾驶人对事故发生的细节叙述不清。民警通过监控视频发现,事故发生时驾驶车辆的人员与该驾驶人有差异。此时该车的车主也在事故现场,民警发现该车主与监控视频中的驾驶人有些相似,该车主口中有酒气,于是民警将二人带回大队详细调查。

在民警进一步调查,掌握了大量证据的情况下,对二人再一次审讯中,车主孙某承认事故发生时,是自己驾驶的车辆。孙某交代,事发前自己和朋友饮过酒,饮酒后受朋友邀约去玩,认为自己喝酒少就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了。遇路口红灯亮起时,孙某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撞到了行人和其他车辆,事发后孙某感到害怕,于是就给朋友覃某打电话,让其帮忙顶替处理事故。孙某酒醒之后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会配合民警调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驾驶人孙某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覃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目前该二人均已被执行拘留。

针对此起交通事故,交警一大队还将根据调查取证,依法依规对孙某进行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人驾车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抢救伤员,配合交警部门调查,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妄图逃避法律追究,采取不正确的方法,害人害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奉劝驾驶人们要守法开车,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