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公检联合出台规定 严打涉疫情刑事犯罪

2020-02-15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山东东营:公检联合出台规定 严打涉疫情刑事犯罪

作者:郭树合 来倩倩 新闻来源:正义网

  2月11日,山东省东营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滨海公安局制定下发《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强化检警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规定》对检察院、公安局加强协同配合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将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医护工作者实施的暴力行为、利用疫情实施的敲诈勒索、诈骗等十三类犯罪纳入涉疫情刑事案件范围。

  《规定》要求,对涉疫情刑事案件优先办理,严格依法快侦快捕快诉,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加大惩处力度,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通过信息实时通报、案件内部报备、提前介入、案件会商、典型案例发布、信息化协同办案、宣传与舆情协同应对等七大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确保涉疫情期间刑事案件依法、及时、准确、稳妥办理。

  疫情发生以来,东营市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4起涉疫情案件,分别是东营区姜某某利用闲鱼APP诈骗案、垦利区王某某等4人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河口区王某某等4人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利津县魏某某寻衅滋事案。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同步引导侦查,有力精准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守护山东抗“疫”最后一方净土积极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