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8月30日讯(中国蓝融媒体中心 新蓝网编辑 张晖 制图 陈思佳)8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复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驻地为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
龙港撤镇设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项重要改革成果,是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浙江“‘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创新之举,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温州“续写创新史”期望的重大举措。龙港撤镇设市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城市化体系和拓展城市化新路径提供了温州实践。
温州市长姚高员表示,龙港撤镇设市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龙港实现从“农民城”到“镇改市”的精彩蝶变,是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事件。
记者了解到,撤镇设市后,温州将认真做好苍南、龙港两地中小学招生工作,努力满足两地学生对优质教育需要。龙港百姓原有的户口簿、身份证仍可以正常使用。户籍政策方面,目前仍根据现行户籍管理政策规定执行。社保、公积金等业务继续保持正常办理,确保群众办事不受影响。
下一步,温州将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贯穿在撤镇设市工作全过程,全面梳理苍南、龙港两地百姓关心关切的民生热点问题,制定清单,研究办法,加快解决,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温州市长姚高员表示,温州将按照“顺利挂牌、有序运行、健康发展、模式创新”的要求,扎实做好龙港撤镇设市行政区划调整各项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把龙港建设成为市场化建城引领区、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实践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