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6日,龙陵交警查处了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林某和郑某驾乘普通二轮摩托车路遇执勤交警,民警立即示意二人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林某和郑某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即民警对驾驶人林某进行了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检测结果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林某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是郑某在二手车市场购买的,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经民警核查,该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原来的车牌号为云MBM6**,系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目前,林某因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面临行政拘留、收缴车辆、行政罚款47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