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于2019年10月23日对云H16688等11辆营运车逾期3年未办理年度审验进行公告,限期7日内补办年审或变更手续,但相关普通货运企业在公告期限内未补办上述普通货运车辆年审或变更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决定注销所列的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注销《道路运输证》名单
自公告之日起
所注销的《道路运输证》自行作废
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
应立即停止一切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据了解,《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小编提醒广大经营者和司机朋友
一定要留意货车的《道路运输证》审验情况
以免“脱审”
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
(来源: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责编:李正红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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