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高级中学、
许昌实验小学等18所学校
被纳入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学校,
校长将不再有行政级别,
摘掉了“官帽”,
按职级分为“四级十档”,
首批被纳入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学校的有:
许昌高级中学
许昌实验中学
许昌第二高级中学
许昌市第三高级中学
许昌市第五高级中学
许昌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
许昌市第二中学教育集团
许昌市第六中学
许昌市第七中学
许昌市第八中学
许昌市第十二中学
许昌实验小学
许昌市毓秀路小学
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
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尚集镇一中
东城区实验学校中学部和许昌学院附属中学
“四级十档”
即特级校长、
高级校长(一、二、三档)、
中级校长(一、二、三档)、
初级校长(一、二、三档)。
首批校长职级认定暂不认定特级校长。
“市、区教育部门将对认定职级后的校长进行第一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等次。”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对校长职级进行动态调整,即学年度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可在同职级内晋升一档;“基本合格”等次的,由教育部门对其进行约谈,职级降低一个档次,原为初级三档的,撤销职级。
记者了解到,学校创新性教育质量发展将被纳入学年度考核。其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健康成长、教师专业发展、课程资源开发、文化特色建设、办学成效及影响和办学满意度等。
另外,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校长,申报认定高级及以上校长职级,一般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职(挂职)、任教(支教)一年及以上经历且业绩突出。
内容来源 丨许昌报业传媒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