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警事】| 酒后驾车肇事 女司机被取保候审!

2019-08-23   平安永宁

酒后驾车肇事 女司机被取保候审!

现代社会,男女平等,喝酒已经不再是男人们的专利,酒驾交通违法行为,也已经不再是男性驾驶员的专属。如果女司机自我约束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也会导致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发生。近期,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就查办了一起女司机因为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解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2019年08月16日22时30分左右,解某(女)饮酒后驾驶一辆名爵牌小型轿车,沿109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109国道1241公里50米处向左变更车道时,与同向行驶的李某驾驶宝来牌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解某系酒后驾车,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解某进行检测,经检测,解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79mg/100ml。后经宁夏一路平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解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1.16mg/100ml。



醉酒驾驶酿成事故,8月22日,解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取保候审,等待解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醒:只要酒后驾驶的侥幸心理出现一次,前方道路的事故风险就会增加十次、百次,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一定把握好人生的方向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