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政务”官方微信发布来自泉州市医保局的信息, 自明年1月1日起,泉州市实行职工医保、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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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市民认为,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就意味着取消了生育保险,“五险一金”变成了“四险一金”?据介绍,此前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已明确表示,“五险”变“四险”是错误说法。生育保险只是在管理层面上与职工医保合并经办管理。
本次两险合并,对于在职职工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参加职工医保同时就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两险合并实施,只是将合并实施前的两险费率简单相加,没有提高缴费费率,不增加用人单位负担。目前,企业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按月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所以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不变。按照全省统一标准,2019年度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不低于3233.55元,最高不高于16167元。
而在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上,依照有关规定: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按规定执行。
此外,两险合并后,医保服务实行统一经办管理,简化流程,原来要跑两个窗口办理一件事,现在只要到一个窗口,甚至可以通过“互联网+”的手段办理。
其中,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通过“e点通”办理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实现“一趟不用跑”。产前登记也更趋便捷。泉州市生育保险产前登记业务经办网点已扩大到驻医院各医保服务站,生育保险及职工医保相关业务已实现“全城通办”、“一窗通办”。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前,可持相关材料,到派驻医院医保服务站或泉州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任一窗口办理产前登记手续。
而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已在省内率先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社保卡的银行账户或本人其他有效银行账户。
来源:泉州晚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