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内,这些人非法捕捞!泗洪警方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2020-03-22     西楚网

小时候,阳春三月在碧波荡漾的小河里

摸螺狮、抓泥鳅等....

对很多人来说是无法忘怀的童年回忆

如今,随着生态环境保护日益重视

已经不能随意捕捞水产品了

一旦发现,不仅仅是违法

情节严重的更涉嫌犯罪

近日,泗洪警方先后抓获5名涉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

经查,该5名犯罪嫌疑人在禁渔期内,利用电钩、地笼、底拖网等“绝户式”盗捕大量螺蛳及各种鱼类。

3月10日至3月12日,犯罪嫌疑人石某、王某等2人多次在泗洪县汴河流域内,利用禁捕工具电钩、地笼等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水产品近百斤。


3月12日,犯罪嫌疑人冯某、卜某等2人在泗洪县汴河流域内,利用电钩、地笼等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水产品近两百斤。

3月16日至3月18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多次在泗洪县溧河洼水域,利用禁捕工具“拦河罾”非法捕捞水产品,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鱼类近150斤。

目前,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泗洪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 律 链 接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泗洪警方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V1gEA3EBrZ4kL1ViLCD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