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送公仔、抽奖送手机?小心“馅饼”变“陷阱”

2019-10-22   增城新闻

免费送公仔、蓝牙耳机,

扫二维码,抽奖送手机,

不要白不要!

前提是要签订《实名制定制4G惠机受理单》,

这部手机就归你了

你是否接受?

总感觉哪里不太对劲?

幸福来得太突然!原来签订的受理单暗藏玄机,这是手机销售商为了“强买强卖”而设下的“连环套”!

我们一起来擦亮眼睛

谨防受骗

“馅饼”变“陷阱”!

近期,

增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手机销售商

打着抽奖送手机的旗号

强迫顾客消费的案件。

阿源、阿钧、阿湘、阿林、阿丹等13人经商量策划,以阿丹的名义在某地注册并开设了“Z区L湘通讯设备经营部”,上述人员分占不同股份。

该13人团伙明确分工后,

强迫交易“连环套”正式上线!

第一环:“小礼物”引客入店

自2018年5月21日开业以来,阿兴、阿瑞等外场销售人员通过拦截途经涉案手机店的行人,并以免费送公仔、蓝牙耳机、邀请填写“问卷调查”等方式将拦截到的人员招揽至店内。

第二环:抽奖必中手机或ipad

阿林、阿湘等内场销售人员会以扫码抽奖方能领取免费公仔、蓝牙耳机等借口让入店的顾客扫码抽奖。虽然设置了五个奖次,但顾客只会抽中手机或iPad,其余奖项都是虚假的。

第三环:为拿奖品签订合约

第四环:店员告知合约“陷阱”

与此同时,他们还会告诉顾客,之前已有客人因为违约而支付9000元违约金,假装好意提醒顾客不小心使用3G网络也构成违约。

第五环:顾客为取消合约 被迫高价购买替换手机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至9月期间,阿源等13人团伙以上述方式作案13宗(其中有2宗因受害人强烈反抗而未得逞),强迫刘某珍等11人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手机,并使用暴力致使一人微伤,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源等13人无视国家法律,共同使用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交易,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阿源等13人犯强迫交易罪,判处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四千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官说法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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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增城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思泳

编审:陈演坛

审核:曹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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