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为县严桥镇工作人员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在某微信群里,一名群成员大肆辱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造成不良影响。
在无为网警的配合下,严桥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锁定违法嫌疑人。
经查,严桥镇居民朱某某(男,36岁)因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严桥中队某队员不满,便在一个三百人的微信群里通过发送语音的方式对其进行辱骂。固定相关证据后,无为警方对朱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网警提示: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网络言论承担起责任。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侮辱并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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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文 | 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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