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花一样的年龄。最近有个女孩陈婷,在如此美好的岁月里,选择了离开这个世界。
今年9月份,陈婷到深圳市一家幼儿园实习,做文员工作,园方承诺包吃住。11月的一天下午,陈婷的父亲陈先生被幼儿园园长在电话里告知,女儿陈婷正在深圳医院里抢救,望其迅速赶来。爱女心切的陈先生以及妻子,很快就从东莞打工地,赶到了女儿所在的医院。
到医院后,他们发现女儿还在抢救中。次日下午1点半左右,医生宣告,陈婷不治而亡,这个消息对陈先生夫妇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他们觉得女儿的死亡疑点重重,于是就选择了报警,当天下午四点钟,警方赶往现场,开展勘查工作。经侦查,初步排除了他杀的可能性。
据悉,出事当天下午,陈婷是被舍友发现身体抽搐,并且拨打了120。事后,陈婷的堂妹向陈先生提供了她和陈婷的微信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事发前一日,双方原本约定要一起去看电影。可是到了晚上,陈婷称自己要上班,并且抱怨道:"我都快要疯了""周末别人双休,我都要加班,或是休一天",言辞中透露自己因加班而感到压力倍大。
看到微信聊天记录,陈先生才想起来,女儿生前曾多次提到加班压力大,但他和妻子认为女儿只是因为刚参加工作不太适应,所以总是劝女儿要安心工作。警方还从陈婷的手机中发现了留言,从而初步查明,陈婷疑似死于自杀,针对这一结论,陈先生夫妇表示不赞同,因为在他们看来,女儿一直是乖乖女,性格温顺,不太可能会选择轻生。
陈先生坚持认为,幼儿园频繁的加班任务,让女儿不堪重负,才造成了女儿的死亡,并且女儿是在幼儿园员工宿舍,被人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因此园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园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是当着警察的面,破译了陈婷的手机密码。打开手机后,看到了陈婷留的遗言,遗言内容显示,她选择轻生,与母亲对她造成的伤害有关。目前,此事还在调查中。
陈婷的父母一直都在,她却从未感受到父母的爱。虽然事情的真相还犹未可知,但是从陈婷的遗言可以看出,她之所以会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情,与成长环境有着很大的关系。母亲带给她的伤害一直无法治愈,以及父亲的不理解,都让陈婷倍感压力。至于园方,于情于理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情,陈婷是自己的员工且是在职工宿舍出事的,理应给家属一定的赔偿,表示慰问。于理,频繁安排加班任务,加剧了陈婷精神崩溃的程度。
总之,园方和陈婷父母都有责任。作为父母,应该学会放手,让孩子能够独立成长。作为用人方,不应过分苛责员工,理应尊重其合法权益。
一个年仅18岁的少女,人生尚未展开,就这样离开了世界,确实令人痛惜。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