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他人骗取国家移民资金,三门镇白石村原党支部书记旷中华获刑

2019-09-20   株洲晚报融媒体

身为村干部,却虚列移民项目,骗取政府项目资金。近日,天元区三门镇白石村原党支部书记旷中华因贪污罪,被天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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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4年上半年,旷中华通过他人认识了时任株洲县(现已改为渌口区)龙船镇迎春村党支部书记的吴某(已作不诉)。旷中华、吴某与白石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王光明(已判刑)协商一致,利用吴某在水利部门的关系,帮助白石村争取移民项目资金,用于村上开支,并按拨付的移民项目资金的50%,支付吴某回扣。

之后,旷中华、王光明采取虚列移民项目,伪造白石村村部、村道移民项目施工合同的方式,骗取移民项目资金20万元。2015年2月11日,旷中华、王光明在三门镇会管中心进行村级财务报账时,领到34万余元,其中内含18.5万元(已扣除15000元质量保证金)移民项目资金。这些款项均存入了王光明的账号中。

随后,旷中华对移民款心生贪念,编造理由,背着村支两委,从王光明处领走了10万元。事后旷中华没有按约定支付吴某回扣,将这些钱用于个人生活资金周转。而王光明陆续也从移民项目资金中领走了4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和家庭开支。

去年12月12日,天元区追逃办在广东省将旷中华抓获归案。6月18日,旷中华的家属已代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旷中华身为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家移民资金10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属情节严重。同时,旷中华与他人系共同故意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旷中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组织的全部犯罪处罚。于是,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 株洲晚报

记者 | 贺天鸿

编辑 | 谭俊杰(见习)

审核 | 匡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