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通报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案!车辆起火爆燃……

2020-01-09   南阳政法

高速公路上

大货车追尾

数吨危险化学品

爆燃

……

8日,在市高速交警支队召开的洛阳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通行推进会上,高速交警部门通报了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的典型案例,涉事两家运输企业被约谈,并分别被处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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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1日19时许,位于孟津县会盟镇辖区的二广高速西半幅1133公里处,一辆行驶中的鲁Q07**B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前方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追尾撞击导致鲁Q07**B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部位起火爆燃。

事故发生后,市高速交警支队、孟津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迅速派员赶到现场。救援人员到场看到,现场火光冲天,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周边道路严重堵塞。

万幸,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上的司乘人员迅速跳车逃生,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事故车辆持续发生爆燃,现场救援人员利用两门遥控自摆炮进行扑救,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扑救后,事故车辆明火基本被扑灭,消防员随即使用泡沫对车辆进行覆盖处理,防止复燃。

最终,事发路段在实施临时交通管制4个多小时后恢复通行。

“我们现场勘查发现,追尾的大货车属于运输普通散货车辆,但车厢内却装有20桶三类危险化学品异丙醇,总重超过3吨。”市高速交警支队民警说,警方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系山东省蒙阴县顺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并不具备运输危险品异丙醇的资质。

驾驶员陈某某称,他只负责从天津到西安送货,不清楚车上装的是啥。

警方进一步调查得知,肇事车辆所载货物由天津市森腾旺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把禁运危险品藏匿在普通货物中,很显然,肇事驾驶员及相关运输企业不可能不知情”。

“涉事两家运输企业利用无资质的运输车辆运输危险品货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民警说,2020年1月6日,警方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涉事两家运输企业分别处罚5万元。

同时,陈某某因存在驶车辆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夜间行车时未降低车速等违法行为,被认定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超载、超速、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是引发大货车事故的主要原因。”市高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货车驾驶员在出行前要检查好车况,行车中遵守交通规则,途经弯道、下坡路段等事故多发路段时,要注意观察看路况,减速缓慢通行。

来源:洛报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