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文学【今日封面】伊城

2020-06-11   北极星文学

原标题:北极星文学【今日封面】伊城

高端 纯粹 唯真 创新

北极星文学辟设【今日封面】专栏,重点推出实力诗人、新锐作家的作品。秉承不拘一格,百花齐放的方针,呈现多元化的风格,展现文学前沿的动态。竭诚欢迎诗人作家赐稿。来稿注明【今日封面】。作品一经采用,将同步发表于【北极星文学】在“今日头条”“搜狐新闻”“百度百家” 开设的栏目上。

栏目主持 余伟 铁血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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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封面人物

伊城,本名徐振丽,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文学硕士,从事过记者、教育、心理辅导等工作。十四岁开始发表作品,在诗歌、散文、小说及剧本创作上,笔耕不辍。曾以伊城、佳文、Lydia Lee等笔名,先后出版六本书籍,其中传记文学《活祭》被翻译成英文,在英国出版发行。长篇小说《礼物》2017年6月在香港出版发行。其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改编作品等多次在国内外获奖。目前在美国全职创作。

东娃(散文)

文/伊城

(1)

我的金钱启蒙和购物启蒙,都是在五岁左右的时候,由东娃教会的。

东娃大概比我大三岁,是我二姨家的邻居。我从小在二姨家长大,关于小时候的记忆,最深刻的图像就是我跟着一群孩子在街道上疯跑着。一会是在二姨家的那条叫李怀角的路上跑着,一会儿又窜到李怀角联通的一条叫蔡家巷的小巷子里。因为家乡风大土多,所以每个孩子的头发都总是支棱着,衣冠没有不整,但脸上肯定也不会多干净。东娃因为个子比同龄人矮,又瘦,所以总是和我们这几个比他小的孩子们玩,每次跑在最前面的是东娃,最后面的肯定是我。

蔡家巷应该是以前住过姓蔡的大户人家而得名,但李怀角因何得名,什么含义,我到现在都不明白。记忆中李怀角不算短也不算窄,还联通着好几个小巷子。李怀角马路两边一个又一个四合院紧紧相连,院子里一户户人家紧紧相连,严格来说,几条巷子的人都算是邻居。天不冷的时候,家庭妇女和孩子们都在院门口坐着,如果正好有谁家刚长大刚懂得羞涩的女孩子穿着一件花衣裳,忸忸怩怩地走出来,人们就会一直盯着看,那女孩就会越走越忸怩,直到走出大家的视线,然后大家就讨论这是谁家的女孩,年龄如何性格如何工作如何学习如何,家庭状况如何兄弟姐妹如何,家族有何亲戚状况又如何,最后以猜测她现在要去干什么结束。空间共享秘密共享。半大不小的男孩子们看到有大人在外面坐着,都会目不斜视地跑步快速离开大家的视线。

那时候孩子们是成群成群地玩在一起的,群的划分,主要以院落和年龄为依据。东娃是唯一一个和我们这群比他小三岁、四岁的人一起玩的大孩子,也自然而然成为我们的头儿。

一天下午东娃手里转动着两个闪着光的一分钱的硬币,问我们,这是什么?之后不等我们回答就自己又说,看到了吧,我有两分钱。你们谁有?看我们惭愧地沉默着,东娃自豪地说,今天我用这两分钱买四个酸毛杏,咱们每人一个,明天,你们每个都要带两分钱出来,我们用六分钱去买更贵的东西。东娃领着我们跑到蔡家巷的第二个院子里,一边喊着老王老王,一边轻车熟路地拉开了一间屋子的门。门打开的瞬间,唱戏的声音就溢出来了,简陋狭窄的屋子里,唯一的一个木柜子上,放着一个很大很破的收音机,抑扬顿挫的唱戏的声音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一个光头脑门锃亮的瘦瘦的老人一边揉着面团一边抬头看我们。东娃趾高气昂地走进去,把两个一分钱叭地拍在炕沿上。“老王,我要四个酸毛杏”。老王看了一眼钱继续揉面说,“两分钱只能买两个”。东娃迟疑了,但故作镇定地说“怎么是两个?不是一分钱两个吗?”老王头也不抬“那是小的绿杏。今天是大个的黄杏。”。我们都看着东娃,东娃脸红了一下,但很快又撇撇嘴说,“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再去找两分钱”。老王显然不待见我们,说,“你们找好了再来吧”。

那个年代,在我们唱的歌中,运气好的孩子,在马路边也最多只能捡到一分钱,并且要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所以我们最后谁也没找到钱,东娃倒是没怪我们,他不知从哪里翻腾出一个已经被擀面杖压得异常平整并且蜷曲起来的空牙膏皮,

“这也是钱,最少是五分钱”。

东娃自豪地带着我们,再次趾高气昂地进入老王的院子里。老王开始说牙膏皮只能换一个杏,东娃不停地讲牙膏皮的真实价值,最后老王大概是烦了,就说,算了,给你们拿四个杏吧。他把我们打发走后,又跟着收音机哼哼呀呀地唱了起来。

那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参与买东西,并且是金钱购物和物物交换同时进行的。后来我上了小学,老王经常在我们校门口,用一些酸毛杏、分成小段的酸溜溜,就是山里人砍下的那种山上的野沙棘,还有一块块的小麻糖,勾引我们这些馋孩子。那时,我已经是经验丰富的熟客了。老王看到我会稍微多给一些麻糖的渣渣。

东娃贪吃又淘气,常看他猫着腰走到邻居窗下,快速抓起一把邻居晾晒在窗台上的南瓜瓜子,再猫着腰倒退几步,然后扭转身子就跑。邻居正好发现了就会在窗户里大声喊“不许动”,但并不追出来,如果没当场看到却发现东西少了,就会说,“讨吃鬼东娃又来祸祸了”。

东娃一般偷到的都是一些放在外面正在晒干的南瓜子、小芝麻,甚至有起了白沫依然舍不得扔,又重新洗干净晾晒的咸菜疙瘩。那个时代人们都穷,有一次他扯下了一根晾在横穿院子的铁丝上的生葫芦条。尝了一口实在没法吃,就盘在头上炫耀着,以至于晚上回家吃饭的时候都忘记拿下来了,被他爸爸看到了,人赃俱获,抬手就是一个巴掌。

东娃贪吃不是因为穷。他爸爸是油匠,师傅级别的那种,指导着几个徒弟,在油漆社里油家具,油铺在炕上的油布。休息的时候还到私人家里给别人刷房油家具赚钱或者赚点东西,他妈妈也工作,上面有四个姐姐。当时一个姐姐已经工作挣钱补贴家用,两个姐姐中学毕业下乡后又回城工作,全家的好吃的都是他的,所以他妈妈也骂他说,饿死鬼投胎的。我把这个好玩的评语告诉了爸妈,爸妈说,到底不是亲生的,一点都不像他家大人。看我错愕的表情,爸妈又严肃地训斥,“小孩子家家不要出去乱说”。

爸妈能管住我不乱说,但管不住夏天坐在院门口的那群老太太。再加上有一次他二姐和三姐吵架,全街的人都来围观,我们就很快都知道,他家大姐和三姐是妈妈带来的,二姐是爸爸带来的,四姐是他爸妈一起生的。

(2)

东娃除了好吃,还好吹牛。开始是吹自己家里多有钱,大姐结婚后又吹大姐的婆家多有钱,其实他大姐夫也是普通工人家庭而已。家人给他买了好吃的,他能拿着那些吃的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确保所有人都看到了,才在院子里吧唧着嘴开吃。他稍微长大点后又吹嘘自己的衣服有多贵多好,吹嘘自己在研究什么特殊的能力,就是老师都不会的玄学之类的。但唯独不敢在学习上吹牛,因为院子里有一个和他同班的男孩子,知道他每次考试都及不了格。东娃以前矮瘦,但每天吹牛介绍着他的好吃的,竟然把自己给吹胖了。胖归胖,依然矮,所以他从来在男孩子们的街头混战中打不赢,只带着我们这些小孩子瞎跑瞎玩。

但有一次例外,东娃居然打赢了一个比他高半个头的男孩子,他骑在那个男孩子身上,几巴掌下去,男孩子的两边的脸就都红肿了。我听到响动跑出来的时候,大人们已经把他俩使劲拉开了,问他们为什么打架,俩人都不说话。后来那男孩的妈妈就找上门来了,拉着自己的孩子让大家看脸上的红肿和血印子。然后在东娃家门口叫嚷:“我儿子路过这里,你家东娃就动手打我儿子了”。

门口立刻就围起来一大圈人。东娃的爸妈脸上挂不住了,又觉得奇怪,把东娃叫出来,当着全部人的面问他为什么打人。东娃就站着一句话不说。

那男孩子的妈妈越发叫嚣起来,质问着:“你说,你为什么打我儿子?”人群也跟着骚动起来,有劝和的有安慰的。

忽然有一个一直看热闹的孩子指着被打的那个说,“他说东娃不是东娃妈生的,是抱来的。他说东娃爸妈生不出儿子,就从四牌楼那里把东娃抱来了。所以东娃就打了他。”

四牌楼是我们小城当年标志性的建筑,城里城外的通道,鱼龙混杂,常有弃婴丢在那里。

看热闹的人们一下子都安静了。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东娃脸上。

东娃的胖脸上立刻像被充了血一样的红起来,那红很快又上升到眼睛里,满眼是恨,他一跺脚转身拉开门,把门一摔,进屋里了。

所有的人都尴尬地站着,没一个人说话,包括男孩子的妈妈,最后人们都渐渐地散去了。

多少年后我才明白,在东娃红着脸跺脚摔门进去,躲着不见我们的那一刻,我的童年就结束了。

(3)

再之后,我开始上小学了,新学校新同学新环境,开始了一种与李怀角的生活截然不同的生活模式。再之后,辛苦了一辈子的二姨病逝了,此后,李怀角在我幼小的生命中,除了快乐的记忆,又多添了一笔悲伤的印记。再后来我随家人搬到更远的地方了,我上了中学,离那种快乐的野孩子般的童年越来越远了。

我偶尔会回去探望二姨夫和表哥表姐们,偶尔能见到东娃,他依然矮胖矮胖的,依然能吹牛。流行养鹦鹉的时候,东娃就说他的鹦鹉是最会说话的;流行集邮的时候,东娃就说他的邮票是全市最完整最贵的。流行养鸽子的时候,他就说他的鸽子在比赛中最聪明。总之任何一件事都能成为他吹牛的元素,甚至包括生病。一天半夜他急性阑尾炎发作,疼得嗷嗷叫,被家人送到离家最近的医院,正好我哥哥医专刚毕业,在那家医院当外科医生,又正好那天他值夜班,于是东娃就成为我哥的第一个手术病人,一切都是凑巧。我哥还为第一次单独给病人手术而紧张,而且是做在熟人身上,更怕万一有什么不好没法交代,但东娃却很放心,之后还告诉很多人,我医院有熟人,是一个熟悉的好医生专门来给我动手术割阑尾的。以后有事尽管找他。

东娃初中毕业的时候没考上高中,就不肯再读书,他父母开始想强迫他去下面县城的一个中学读高中,结果他死活不肯,争吵中居然动手打了他妈妈两个巴掌。李怀角的邻居们再次愤怒了沸腾了,有的老人就出来骂他没良心:“没有你父母,你早就在四牌楼冻死了”。也有人指责他父母:“平时使劲惯儿子,看看今天惯成什么样子了”。姐姐们也轮番骂他。可打归打闹归闹,虽然不是亲生的,但从小养大的孩子就和自己亲生的一样。东娃父母很快就又笑咪咪地看着儿子了,然后东娃接班进了他爸的工厂。我有一次在街上遇到他骑着一辆全新的飞鸽牌自行车,飞快地走过去,看到我后又专门折回来停下来打招呼,说要去单位某个领导的家,领导如何如何喜欢他器重他。我一听就知道他又在吹牛,又联想起他动手打他妈妈的事,所以对他很冷淡,觉得眼前的这个趾高气昂夸夸其谈的人,已经不是我童年认识的东娃了。

后来我上了大学,离开了家乡。我上大学后的第一个假期,正好是春节,就去给二姨夫和表哥表嫂拜年,表嫂告诉我说东娃年前刚结婚了,二姨夫说媳妇很温顺,不像东娃暴脾气。我离开时路过他家门口,看到他妈妈老了一些,但满脸喜庆,隔着玻璃和我打招呼。一个穿粉色毛衣圆脸大眼睛的女孩子正从门口的煤堆里把小块的煤装进一个簸箕里,那肯定就是东娃的媳妇了。她朝我羞涩地笑笑,白净温和,看着让人觉得很舒服。他妈妈拿出所有积蓄给东娃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水暖楼房结婚住,这在当时已经是非常好的条件了,他父母自己仍然住在冬天需要烧煤炉取暖的四合院里。

那次是我到北京上学半年后,第一次回到家乡回到李怀角,却没有遇到一个从小和我一起跑大的孩子。我们当中有的读书有的工作有的参军有的已经娶妻有的嫁人。我们的人生都是跑着跑着就分散了。我从小在二姨家长大,对二姨家院子里的邻居比对自己家院子里的邻居都熟悉,二姨夫和表哥一直住在李怀角,我每个假期都必定去看他们。东娃的妈妈和二姨夫来自同一个村里,她随口喊二姨夫叔,表哥表姐们管东娃妈叫姐,关系自然比一般的邻居还要亲近些,所以东娃家的消息每个假期都在我耳边更新着:东娃媳妇生了一个女儿,东娃爸爸肺癌去世了,东娃所在的工厂倒闭了,东娃下岗了,东娃开出租车了。直到大学三年级末,东娃的消息永远停在了那个夏天的晚上。我放假回到家里,刚和家人高兴地吃完团圆饭,姐姐就告诉我,东娃失踪了,我霎时就僵住了。

东娃下岗后,借了他大姐和三姐、四姐家的钱,买了一辆全新的红色夏利,那个时候,六万块钱,红色,夏利,这三个词个个都足以让人刮目相看。结果跑出租不到半年,东娃就连人带车一起失踪了。警方能查到的最后的线索就是,在某个小县的一个偏僻的小饭店,四个男的一起进来喝酒吃饭,最后三个人使劲架着一个貌似喝醉的人离开了。大家都猜测,是有人以租车的名义,把东娃骗到那个小县,在吃饭的时候给他下了药,然后谋财害命。后来二姨夫告诉我,三个姐姐当时也是节衣缩食借钱给东娃买车,东娃失踪的时候,欠三个姐姐的钱一分未还。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她媳妇就只能一个人等着撑着。有次东娃的媳妇带着一岁多的女儿来看奶奶,小媳妇瘦了很多,圆脸变成尖尖的,脸色惨白惨白。媳妇和孙女离开后,东娃妈一个人在空屋子里大声痛哭。

我从这些信息中回过神来的时候,东娃推着他崭新的飞鸽牌自行车,趾高气昂夸夸其谈的样子又出现在我脑中了。我曾经那么讨厌那么鄙视他的那个样子。没错,他是贪吃好吹牛,他趾高气昂他夸夸其谈,可他都是在掩饰他的自卑啊,不论是从身高长相还是学习还是被抱养的身份,他从小心里那么多的自卑,直到得知他失踪的那一刻,我才明白的。邻居讨厌他调皮,同年龄的孩子排斥他不和他一起玩,可他真没干过什么伤害人的事啊。他不至于受到命运这么狠的对待啊!让他的老母亲,那个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疼爱甚至溺爱的老母亲,该怎么活啊?他的媳妇呢?二十出头的温顺女孩子,带着一个女儿怎么办啊?

(4)

我大学毕业去广东工作前,抽空回了一趟老家,去看二姨夫的时候,走进李怀角的那一刻,心就特别沉重,这种感觉在我小时候二姨妈去世的时候,就出现过。我放慢了脚步走进二姨夫家,一进门赫然看到东娃的妈妈正和二姨夫还有表嫂他们一起打麻将。老人家身体看起来还不错,就是稍微有些驼背气喘,但脸上表情木然。我心头一揪,不知该说什么,老人家倒是头脑清楚,还记得我,先开口说“玲玲放假回来了”。我走到炕沿边随着表嫂叫她的称呼问候她:“姐姐还好吧”。她叹了一口气说:“我就是每天瞎活着吧”。言语绝望但没有流泪。表嫂赶忙把话题岔开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东娃的家人。

那天我离开的时候,在这条几乎可以涵盖我童年所有记忆的街道上,一个人步行了很久。夏夜的风吹出万千思绪,除了怀念和悲凉,很多情绪我都无法定义。

去年,一个老朋友应我的请求,特意去李怀角为我拍了一大堆照片。城市扩容改建中,李怀角几次计划全部拆除,几次又都延期。李怀角仿佛也知道自己的命运,所以不争艳不喧闹,处处冷清萧索。看着照片,我自己都觉得震惊和怀疑了:这是李怀角吗?这么破旧、这么短的一条路吗?这么狭窄吗?这还是我童年的李怀角吗?那些旧的邻居还有多少人住在这条街上呢?

朋友说,尽快回来看看吧,谁知道哪天呢,说不定忽然有一天,就连这些都拆得没有了。

我一张张地翻看着照片,眼泪忍不住地流着。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清晰又渐渐淡忘的人们。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一样,都是趾高气昂地离开自己的童年,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往前走,走到天边走到巅峰,根本不用回头望。但其实,人一辈子都是走在童年的那条路上,来来回回地走,走着走着,人越来越少。所有的聚会都是为了告别。所有的建筑最终的宿命都是拆除,同样,所有的生命,最终都会走向斑驳。

故乡故人,就是童年那条路上,含着一捧泪水的带刺玫瑰,不论你走到哪里,都会无意识地携带着,在你的生命里无法逃避地有刺痛有流泪,又无法拒绝地芳香着温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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