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的理财梦

2019-12-05     朔城区法院

2019年10月21日,山西省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位女士神情焦灼,急切要求立案。

认真审查完王女士的起诉材料后,法官告诉王女士,因为她诉讼的公司总部设在深圳,按照诉讼管辖权相关法律规定,加之双方之前签署的纠纷争议解决条款,她应该到深圳进行起诉。听到这样的结果,让王女士始料未及。

正是因为这个管辖权的问题,有很多受害者就觉得增加困难,其实一般人注册这个网站的时候,他都让你打个对勾,你根本不会看,都会打一个,这就是一个坑。

眼前的这位女士究竟遭遇了什么?为什么会走进法院通过诉讼维护权益?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走访了她。

她说自己姓王,和丈夫虽都是工薪一族,但也收入稳定。买房置业后,除了生活开销,每月尚有结余。掌管着家中经济大权的她始终保持“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的观念,通过理财投资让家中的闲钱发挥最大价值。

受害人王女士

最早的时候确实理财都在银行。一般都是晋城银行、兴业银行,投他们的理财产品,一般的利率是4点多。

2014年,晋城的房价已经涨到了6000多元,王女士想着房价已经到了顶峰,便把手头的一套空置的房产出手了。手里拿着几十万块钱,暂时又没有什么用途。银行的理财产品已经不能让她满意。偶然的一次办事,路过凤台街上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引起了她的注意。

受害人王女士:

有一个销售经理接待了我,和他聊天,他就说了他们的情况,似乎很可靠,银行是4点多(利率),他们是8-12(利率),这样的话还是很有诱惑力的。

为了了解这家公司是否可靠,王女士多次参加该组织的理财产品说明会、讲座会。外加业务经理和老板热情,王女士决定少投点钱试试水。

受害人王女士:

就这样,我就一点一点把钱从银行拿出来放到了小贷公司。

第一次接触,又是大额资金,王女士心怀忐忑,惴惴不安。

刚开始还挺担心的,晚上睡觉都害怕,害怕不要出事儿,慢慢的一年过去了,也没事儿,一般一年是10~12(利率),觉得收益很不错。

高额的收益,日渐平稳的运行,让王女士忐忑的心渐渐踏实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女士已经成为这家公司的一个大客户。公司的老板还会时不时从河南过来,和她当面沟通,这也让王女士对这家公司更加信任。

受害人王女士:

这个老板是焦作的,是一个80后的女性,看起来修养也不错,也有文化的这种人,所以我又跟她见了几次,然后觉得好像这个公司我还是可以信任的。

时间过的很快,两年下来,王女士在这家公司有了十余万的收益。王女士庆幸自己找到一个“以钱生钱”的好渠道。

受害人王女士:

2016年的冬天,这个公司给我们打电话,说这个钱你们要取走了,我们不做了。我记得那年冬天我正好是在外地,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就去他们那儿,这个公司的会计就在等我一个人,把钱给我退了。

财务人员一边给王女士办理退款业务,一面还善意提醒王女士。

受害人王女士:

退了以后呢,还跟我说,我们老板说告诉你们这些受害者,什么平台都不敢相信,现在就是连我们都经营不下去了,你想想这个环境有多差啊,你们就把钱放到最可靠的一些地方,比如说银行,千万不要把钱放给别人。

初次投资的成功,让王女士对自己的投资更有信心,忽略了良心老板临走时“千万不要把钱放给别人”的提醒。不多久,原先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理贺某的一个邀约电话,她又做了第二次投资。

受害人王女士:

他就有一次给我打电话说姐,我们坐一坐吃个饭吧,我到了另外一家公司,另一家公司如何如何好,这家公司总部在上海,在晋城设了有分公司,这家公司在全国都有多少家分公司。

因为之前有过两年的合作,王女士觉得这个贺某颇为可靠,于是毫不犹豫地相信了贺某。

受害人王女士:

实际上我对这个公司一无所知,根本没有了解过,甚至都没有在网上查一下,就是这样一个对一个人的信任。

不同于初次的一点一点、慢慢观察、谨小慎微、逐渐加码,王女士这次的投资胆大了许多,她决定一次性投入50万元。没曾想,在银行办理转账业务的过程中,却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受害人王女士:

我就填了50万块钱,那个银行有一个大堂经理就过来了,后来就说,你一定要慎重呀。我当时觉得很奇怪,我觉得这没什么呀,我觉得这很可靠,我了解啊。当时那个贺某在我背后,我就认为没什么呀,他不会骗我的,这是我的朋友,可靠。

大堂经理的提醒让一同和王女士来转账的业务经理贺某紧张不已,但却没能警醒王女士。直到填写好汇款单,等待完成汇款的空档,这位大堂经理又来提醒,王女士才有了一丝警觉。

受害人王女士:

可能是里面那个柜台服务员跟他有个沟通,说你还是慎重一点吧。我觉得这么大一笔钱,劝我的时候,我就心想着说,他说的是不是也有道理啊,那我就少一点吧。后面这个贺某一听这个话就着急了。因为他穿的制服嘛,一看就是个业务员的这种身份,他很着急,他越着急人家这个人看着他越可疑。后来我也觉得可疑,就听了人家这个劝告,把50万的单就退回来,装在口袋里,重新开的20万的单。

就这样,即便有银行大堂经理的提醒,碍于情面的王女士还是决定将20万元交由这位交往了两年的业务经理来打理。

受害人王女士:

这个公司叫上海大大,在国贸的8楼,经理叫做罗莎,我还当时问过她,我说你这个东西是什么性质,她说这叫私募。

按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起点是100万。但这家叫做上海大大的投资公司却10万块钱就能起投,这一点引起了略懂私募基金常识的王女士的怀疑。

受害人王女士:

我说这是怎么回事,后来我又去问这个罗莎,她是说因为拿100万的人很少,所以他们就给10万也可以,可以组合到一起,后来我就放心了。

一个月以后,来自大大公司的一个电话,让王女士一惊。

受害人王女士:

去了以后,那个办公室已经有很多受害者在那坐着,都低着脑袋。说暂时公司出了点问题,说需要告诉我们这些受害人。当时受害者很多,大家都很难受,不知道该怎么弄。当时这个罗莎已经不在了。

据警方调查,罗莎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并没有吸收公众资金的资格,即便如此,公司注册刚一个月,涉案资金就达到了1000余万元,波及200余人。2018年1月16日,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罗莎以涉嫌非法集资罪获刑一年四个月。但王女士投资的资金绝大部分一时却难以追回。

受害人王女士:

后来她(罗莎)的家人,她的弟弟拿出50万块钱,来求得这个受害者的谅解,一人给我们返还了百分之几,我是20万返了一点多(利率)1万多,就是不到10(利率)吧,好像是8点多(利率)。

投给大大公司的20万元打了水漂,王女士被银行大堂经理拦截下的30万元,则听从弟弟王二的推荐投在了在深圳的一家P2P公司。

受害人王女士:

我之前是没有听说过的,因为我是70后,对这些网络的东西了解的不是很多,有一次我弟弟偶然跟我说,有这么一个公司,在深圳很大的一个P2P品牌,说很可靠,然后利率也比较高,说他已经在那放了有两年了。

按照这家P2P公司的APP网站上说法,他们只是一个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在借钱人和出借人之间起到桥梁作用,仅仅收取双方的服务费。投资者最少100块钱就可以投,多则不限,约定到期则可以随存随取。于是王女士将理财从线下转到了线上。

受害人王女士:

投的这个钱,刚开始就一个月两个月,害怕嘛。回来以后就觉得也不错,很放心,慢慢倒腾出来就全部放进去。

牛刀小试。借出去的钱,到期很快回到了自己的账户里,就这样王女士很快打消了顾虑。

受害人王女士:

回来以后就觉得很放心,后来慢慢就投的时间长了就敢投一年的了。我最后就是投三年的钱,因为它时间越长它的利率越高嘛。

两年的时间,王女士没有一笔投资出现逾期的情况,这就让王女士的投资更加大胆。

受害人王女士:

回来以后只要用不着的钱,全都投进去了,就是你的零花钱什么钱都投进去了。

看着王女士在线上理财收益丰厚,她的妹妹也跟着参与了进来,希望能够多赚些钱,给即将上大学的女儿备用。

受害人王女士:

我妹妹也是一个节俭到多少年都不买一件衣服,就是一种无欲无求的人,就没什么花销,省吃俭用的,钱也是放在里面,因为女儿要上大学,这个钱放在里边,等她要用的时候再拿出来。

王女士为自己选择这个网上理财平台颇感放心,也觉得颇为自豪。

受害人王女士:

那段时间我甚至觉得,你们这些人还在银行理财。我有事去银行取钱去,取自己的工资,你们还在银行存钱,4点多(利率),你们主要是太不知道网上还有这么可靠的地方,就认为这个地方太可靠了,你知道吗?完全是这种感觉。

期间,不断传出有P2P平台的负面消息,不断爆出崩盘的情况,但王女士对自己投资的P2P平台却信心满满,不但没有想着把钱提出来,而且还鼓动自己的母亲也参与线上理财。

受害人王女士:

我就跟我妈说,妈你看你这人这么保守,你就不了解,现在有很多网站也确实很可靠,所以这个利率很高,比你这个银行高多了。

正如人们常说的,你在惦记利息的时候,早有一款对应的产品盯上了你的本金。2019年4月份,王女士发现自己的投资账户不能按期提现了。按照平台发布的良性清盘方案,每个月王女士只能拿到700多块钱。

受害人王女士:

每个月给你700多块钱,还要收你5块钱手续费,然后说是这叫良性清盘,答应三年把本金给你,就这么个情况。

回想起当初推荐母亲和妹妹参与投资,王女士后悔不已。

受害人王女士:

我妈从一个省吃俭用的老太太,非常节约的一个人,辛辛苦苦一辈子攒的钱,就是因为在我的劝说下,给了我弟弟,我都不知道有多少钱,我弟弟都不好意思跟我说。2019年的4月8号,这个网站出了个公告,遇到问题不能提现了。倒霉的是4月7号,我妹妹有一笔钱,还直接又放进去了。

鉴于自己的钱已经回到了平台账户,按照协议约定,王女士可以随时提取,王女士认为投资平台严重违约,她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受害人王女士:

下一步我可能会去深圳那边去起诉,到底这个官司能不能打成,能不能要回钱来,我觉得至少要去努力一下。

王女士和她家人的投资能否如数要回,这成为笼罩在他们全家的一团阴云。而类似的遭遇并不仅仅发生在他们一家。

晋城中院刑事审判二庭法官王婵: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富裕,投资意识也不断地觉醒,但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就容易产生投资意识的觉醒,与社会这个投资渠道不够完善之间的矛盾。这必然滋生以高利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对于非法集资类的犯罪,我们劝诫投资人的一个非常经典的话是,你盯的是人家的利息,人家盯的是你的本金。确实从案例上来看,百分之九十八的本金,是收不回来的。所以,我们劝诫公众,请消除投机心理,天上不会掉馅饼,请远离非法集资。

一本叫《乌合之众》的书里,有这样一段名句,非常耐人寻味。“群众永远只希望看到他们认为应该看到的东西,或是希望看到的东西。他们从未渴求过真理,对不合口味的证据都视而不见。假如谬误有诱惑力,他们更愿意崇拜谬误。谁向他们提供幻觉,谁就可以轻易地成为他们的主人。”希望王女士的投资经历能给我们有所启示。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SlYb5G4BMH2_cNUgetc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