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务工归家,房屋却没了!一句“拆错了”就想了事?

2019-09-16   沈玉潮律师

外出务工归家,房屋却没了!一句“拆错了”就想了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各种交通发展也随之更加便利,人口的流动性也越来越强。在此过程中,很多农村务农的人员开始选择外出打工,因此经常会出现农村某些房屋出现闲置状态。但是当这些闲置的房屋遇上了征地拆迁,很多矛盾也就凸显出来。早上小编刚看了一篇报道,报道中说重庆人盛某在广州打工,突然接到老家哥哥的电话,说他家老屋被施工队拆了。盛某一面给村支书打电话询问具体情况,一面加紧和妻子包车回了家。回去之后发现自家的一百多平的老屋已经化成废墟。盛某当时心中一凉,找到拆迁方讨说法,拆迁方却说一不小心拆错了,决定给两万块钱了事。在如今的经济水平中,两万块肯定是无法建成房屋的,双方一直处于僵持状态。小编看到这条新闻也心痛不已,今天小编就针对这条新闻中涉及的误拆问题为大家提供解析,希望大家以后在遇到类似盛某的情形时,知晓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

首先,大家应当牢记“误拆违法”!误拆是很多行政部门为了加快征收进程、节省成本并规避法律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借口,但不论是否是“误拆”,其本质都是违法强拆。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只允许法院进行司法强拆,而不允许相关行政机关实行行政强拆,对于行政机关的误拆行为,毫无疑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同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以罚金。对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见,对于拆迁方误拆盛某的房屋,盛某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当大家遇到误拆时,应当采取何种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若您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那切记一定要主动和拆迁方进行联系,并保证自己的房屋内有部分人员居住,提高防止房屋“被误拆”的警惕性。若您的房屋已经被误拆了,切记不要忍气吞声,也不要认为房屋没有了就丧失谈判筹码随意就签了补偿或赔偿协议,一定要先报警,并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正确的维权态度是维权的关键,在此时应当保持理性,避免被拆迁方忽悠,及时报警和取证,并根据这些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其强拆行为违法,与征收方进行协商谈判或申请国家赔偿。

此外,在实践中除了“误拆”,大家一定要警惕另一种强拆行为,即“帮拆”,一般是由拆迁方组织一群不明身份的人,不以拆迁方名义进行拆迁。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