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上级法院工作安排,从2020年2月1日起,辉县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和信访大厅暂时关闭,停止办理线下案件受理、纸质卷宗移转等诉讼业务,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一、当事人和群众可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12368电话热线或者邮寄、写信等方式,办理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电子卷宗移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反映信访诉求等事项。立案信访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办理群众网上诉讼服务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好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住院,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武汉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如期到庭参加诉讼的,可以依法向所在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三、执行案件需要查控财产的,法院将通过“网上执行查控系统”等合法安全的方式办理,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网上优质的诉讼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热线电话
在工作日上班期间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68,或者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373-6256213;信访值班电话:0373-6256199;执行接待室电话:0373-6256118
辉县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信息来源:辉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