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我结过婚?
还离了婚?
我怎么不知道!
难道?有人冒用了我的姓名?
近日,西区法院受理的首例姓名权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同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
案情回顾
2002年郭某冒用李某的姓名在西区民政局与刘某登记结婚,2008年郭某又冒用李某的姓名与刘某登记离婚。因补办结婚证而发现郭某冒用自己身份信息与刘某登记结婚及登记离婚的情况后,李某遂向西区法院起诉,要求郭某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实际损失20000元、精神抚慰金10000元。
对于这样的情况
法院是如何审理和判决的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对该案的审理高度重视,欲以该案为契机,对保护公民的姓名权等权利进行普法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庭审当日,有部分群众前来参加旁听。
经过庭审,郭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侵犯了李某的姓名权,当庭书面向李某进行了赔礼道歉,取得了李某的谅解。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由郭某支付李某10000元赔偿金的一致意见。
姓名权
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
自己姓名的权利
所以
当我们的姓名权受到侵犯的时候
要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
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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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攀枝花手机台
编辑:姚雪梅
审核:梁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