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暂停百姓缘水口一店等十三家零售药店医保刷卡的公告
2020年1月14日至16日,县医保局根据滁州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对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来安县范围内的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式的专项检查,根据年初签订的《来安县定点医保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现对百姓缘水口店等十三家协议零售药店做出暂停医保刷卡并限期整改的处罚决定。
1、百姓缘水口店,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2、汊河康是福大药房,暂停医保刷卡3个月。
3、健民药店,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4、百姓缘东大街店,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5、百姓缘二里桥店,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6、百姓缘南大街店,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7、百姓缘半塔店,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8、百姓缘半塔二店,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9、百姓缘来安县十六店,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10、永富大药房,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11、利民大药房,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12、华阳汇琳大药房,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13、邵集康宁药店,暂停医保刷卡2个月。
停止刷卡时间自2020年4月2日开始。
来源:来安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