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这一市发布紧急通知

2020-02-10   内蒙古日报

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落实

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内防指电〔2020〕3号文件的紧急通知

各旗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市疫情防控各专项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督导组: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工作的紧急通知》(内防指电〔2020〕3号)精神,现就我市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如下:

一、对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截止2月10日隔离不满14天的,全部集中到指定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到满14天。隔离满14天后,如无发热等相关症状,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对来自湖北和武汉的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截止2月10日隔离不满14天的,全部集中到指定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到满14天。隔离满14天后,如无发热等相关症状,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直至返程。

三、对从齐齐哈尔市返回我市的在治患者及相关陪护人员,严格执行呼防指字〔2020〕42号文件。

四、对于除齐齐哈尔市返回我市的在治患者及相关陪护人员以外,来自广东、浙江、河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重庆、山东、四川、北京、黑龙江、上海、福建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往来人员(包括返回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此项工作要在2月10日24点前完成。

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9日




来源: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呼伦贝尔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