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与公安交警联手,重拳打击老赖。8月5日,神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两辆涉案车辆在布控路段上截停,交付给神木法院执行四庭执行法官,涉案车辆被依法扣押。
被执行人李某向申请人张某借款80余万元,杨某、郭某提供担保,经多次催要,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申请人诉至神木法院,判决书生效之后,案件移送至执行庭。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几辆车,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下落不明,亦未知车辆下落,于是执行法官立即去车管部门查封了车辆,对涉案车辆进行了布控,向神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出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由交警指挥中心录入到神木市公安局智能卡口查控系统,被执行人的车辆便进入了布控车辆管理范围。系统仅用5小时在滨河路西门口、东兴街冷库路路段发现了两辆涉案车辆,神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室立即指令执勤民警拦截检查并通知执行法官,法官带人赶至现场与交警部门办理了车辆扣押移交手续,将涉案车辆扣押回法院。
今后法院与交警部门将继续联合执行,全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重拳打击恶意逃避执行行为,使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藏身。(张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