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总统签署多个地区实施紧急状态的法令

2020-03-24   丝路新观察


丝路新观察比什凯克3月24日电 据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办公厅信息政策处消息,吉总统热恩别科夫24日签署了有关《在比什凯克市实施紧急状态》、《在贾拉拉巴德市和贾拉拉巴德州苏扎科区实施紧急状态》和《在奥什市、奥什州诺卡特区和卡拉苏区实施紧急状态》的法令。
该法令指出:
“世卫组织于3月11日宣布新冠肺炎疫情为‘大流行’。
自3月18日至3月23日,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共有16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为了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维护公民安全和公共秩序,并预防新冠肺炎在吉境内其他地区的扩散,根据吉尔吉斯斯坦《宪法》第64章第9条第2项、吉尔吉斯斯坦宪法法律《关于紧急状态》第3、第4和第7章的相关内容,我决定:
自3月25日8时至4月15日8时,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市、贾拉拉巴德市、贾拉拉巴德州苏扎科区、奥什市、奥什州诺卡特区和卡拉苏区实施紧急状态。
在实施紧急状态期间,任命吉内务部副部长奥罗扎利耶夫担任比什凯克市指挥官、吉内务部打击极端主义和非法移民事务局局长焦罗别科夫担任贾拉拉巴德市和贾拉拉巴德州苏扎科区指挥官、吉奥什州内务局局长努尔迪诺夫担任奥什市、奥什州诺卡特区和卡拉苏区指挥官。
此外,在上述城市和地区成立指挥中心,采取以下紧急措施,临时限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以及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1)实行宵禁;
2)实行公民特殊出入制度;
3)禁止特定公民在规定时间内离开住所、隔离点或治疗地;
4)由国防和内务部门负责维护公共秩序、保护战略设施和维护民众生活的设施;
5)禁止举行演出、体育和其他大型活动,以及罢工、聚会、集会、街头游行、示威和纠察活动。
6)可将违反公共秩序的非本地区居民(包括外国公民)遣送至其永久居住地或宣布紧急状态的地区之外,费用自理;
7)为确保企业和机构可正常从事产品生产和供应活动,改变其工作计划,建立特殊的企业运作方式,并解决其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问题;
8)若无正当解雇理由,禁止擅自解雇工人和雇员;
9)实施隔离和其他强制性卫生防疫措施;
10)利用国有企业、机构和组织的资源,防止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
11)在确保遵守劳动保护规定并考虑公民健康状况的前提下,吸引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2)对加剧紧急状态地区紧张形势的新闻媒体实行管控;
13)实施特殊通讯规定;
14)对包括外国车辆在内的所有车辆进行通行限制和检查,外交车辆除外;
15)在人群聚集区查验证件;
16)规范举办私人活动(婚礼、生日和其他活动);
17)紧急状态地区的公民还需履行以下额外义务:
-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在日常活动中遵守安全措施,不得出现可能导致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的违规行为;
-学习个人防护品使用规则;
-协助国家政府机关和组织防控疫情;
-向相关国家机构举报有关疫情传播的风险。
指挥官应采取全面措施,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保障安全、保护上述城市和地区公民的生命和健康。
吉卫生部、吉内政部、吉国家安全委员会、吉武装部队总参谋部和其他有关国家机构和地方自治机关,要尽一切可能向指挥官提供协助,以保障安全、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并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至吉境内的其他地区。
赋予吉最高法院在实施紧急状态期间变更上述城市和地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以及预审材料审判地点的权利。
吉尔吉斯斯坦总检察院:
1)保证在执行本法令规定的措施和临时限制时,对法律遵守情况进行监督;
2)赋予在实施紧急状态期间变更上述城市和地区法定管辖权的权利。
该法令将提交至国家议会,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牛幸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