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夫人“受贿”,百名干部家属现场旁听,法槌敲响“廉政警钟”

2019-08-28     帮女郎在行动

有一对夫妻配合默契,可没得到好福气,反倒被人唾弃。仙桃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仙桃市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赵映明妻子鄢惠平受贿罪一案。仙桃市纪委监委、仙桃市妇联把家庭助廉教育课堂开到庭审现场,全市11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家属“零距离”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鄢惠平接受仙桃市水利局下属的龙华山水管所原所长邹某请托,时任仙桃市水利局局长赵映明,利用职务之便,为邹某在管材管件销售业务及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了利益。邹某分4次送给鄢惠平人民币30万元。事后,鄢惠平将收受邹某钱财的情况告知了赵映明。

仙桃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映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30.0671万元,数额巨大。赵映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154.92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被告人鄢惠平与赵映明通谋,利用赵映明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共同收受他人钱财人民币3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赵映明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鄢惠平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赵映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其退缴的赃款223.354万元及“劳力士”牌手表一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鄢惠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其退缴的涉案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面对事实,鄢惠平对检方指控的罪名和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认罪。该案将经过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家属纷纷表示,今后将常吹“枕边风”,提醒家人拒绝诱惑和腐蚀,言辞犀利规劝,当好家庭“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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