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比亚行动:世界遗产诞生的契机,申遗流程越来越完善

2019-10-10   国家人文历史

文|李思达

乐山大佛,又名凌云寺大弥勒石像。位于四川省乐山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交汇之处,为世界上高度最高的坐

所谓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其实是指全球范围内那些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负责制定的《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根据1972年联合国举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大会的说法,这些遗产具有“杰出的普世价值”,“应该构成人类共同遗产的一部分”。而全世界形成人类共同遗产这个概念,则要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左右。

1959年,埃及政府宣布,他们将在阿斯旺省的尼罗河河段上修建一个大型水电站,也就是后来的阿斯旺大坝。消息一出,全球舆论都为之大哗。因为按埃及政府的计划,大坝建成之后的蓄水库将会淹没河谷中珍稀古迹——拥有拉美西斯二世神像的阿布辛贝勒神庙和供奉古埃及神灵伊西斯的菲莱神庙。不少人都对埃及政府的这项计划提出了抗议,但埃及政府并不为所动——他们理由也很充分,埃及人民需要电力,总不能因为你们这些外国人想看古迹,就让埃及人民放弃用电权利。

为了挽救这两座神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动“努比亚行动”,实际上也就是提出了一项折中计划,将阿布辛贝勒和菲莱从原址上拆除,挪到不会被淹没的地址百分之百按原样重建。1960年,“努比亚行动”正式展开,在教科文组织的协调下,全球50多个国家共同参与,耗费8000万美元将这些遗迹完美地移址重建,成为全球共同行动挽救珍稀古迹的典型案例。

“努比亚行动”虽然成功,但通过这次事件全球有识之士都意识到,那些昔日在人们印象天长地久的珍贵古迹,完全有可能因为各种自然或人为原因而从此消失。以此为契机,让人类团结起来,保护具有重大意义的珍稀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呼声也越来越高。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在巴黎正式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根据这项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一个专门的世界遗产委员会,负责每年投票选出文化、自然及复合型的世界遗产,形成《世界遗产名录》。其根本目的,就是在于唤起所有人的关注,让大家珍惜、保护、拯救这些地球上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点,并且在这些遗产遭受天灾人祸时,协调动员全球的力量协助救灾,保存原迹。

随着世界遗产委员会开始运作,申请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流程规范。首先,申请国需要对本国有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开列出一份详细的目录,也就是预备名单。该国只能从这份预备名单中筛选出遗产进行申遗。在提出申遗申请后,文化遗产候选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委员会(ICOMOS)和自然地遗产候选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将会对提名遗产进行现场调查,之后上报给世界遗产委员会。只有当世界遗产委员会按一定标准审议通过之后,将该处遗产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申遗工作才算告一段落。截至2019年7月,全球190个公约缔约国中,列入名录的共有167国的1121项世界遗产,其中文化遗产869项,自然遗产213项,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3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