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潭三虎”横行十年被端:“大哥”出狱坐路虎去娱乐城,让六旬老太跪着喊爷,“谁敢告就打断腿”

2019-08-16     检察风云杂志

文/宇堂 振东

由河南南阳唐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源潭三虎”案,一审判处被告人林波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窝藏、包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判决后,林波表示上诉。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消息传出后,饱受欺压的村民纷纷表示大快人心,有的甚至专程从外省打工地赶回村里燃放鞭炮,庆贺司法机关重拳出击、让曾经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近日,在笔者的采访中,该案承办检察官披露了“三虎”服法背后的案情内幕……

笼中归来再聚首

2007年4月5日,村民发现,因寻衅滋事罪两次入狱的“黑帮老大”林波再次走出某监狱大门时,就被早已刑满释放的林伟、林萱等一帮文身男用陆虎接往唐河玫瑰娱乐城。随着林波的归来,一干人等面临重新洗牌……

林波居住在源潭镇,地处县城北13公里,因交通便利,素有豫西南“北大门”之称。半年后,林波三兄弟风云再起,在该镇周边经营起养猪、采矿、网吧、娱乐等生意。

据林波犯罪集团审查卷显示:自2007年年底,林波拉拢了一些有前科的人员,以管吃喝、发工资、投名状等形式,招兵买马、壮大势力,同时“严格”管理。当林波得知“小弟”汪某彬不想继续充当打手后,便当着组织成员的面,对其进行残酷的体罚。为立淫威,在林波三兄弟的教唆下,其手下人先后殴打多个村民。

在组织成员违法后,林波、林伟出面为团伙成员脱罪平事,就这样,该犯罪组织逐步形成了以林波为首,林伟、王隆、武龙为骨干,牛旭、张斌、林萱、全娟积极参加,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层次清晰,骨干成员基本稳定,且有约定俗成的规矩。

寻衅滋事欺乡亲

以林波为首的黑恶势力主要采取暴力、威胁、胁迫或利用在社会上的恶名威慑等手段,在源潭街及周边乡村为非作歹、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三虎”的淫威渐渐植入当地群众心中……

2009年夏,林波、龚甲、谢洪等人与李平在饭店吃饭时,李平因林波猪场占地赔偿一事与林波发生口角,林波等人二话不说,就将李平打倒在地,拳打脚踢。李平妻子胡琴前去劝架,又被打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致使李平胸部肋骨骨折、胡琴躺在家中半月不能出门。

2011年11月,林波参与源潭新农村社区开发,负责征地赔偿,社区需占用源中街潘芸家的地,潘不同意。发赔偿款时,潘芸家也未去领取。次日,林波纠集武龙等人约潘芸父子吃饭,对潘芸儿子强行劝酒,继而武龙拿起酒瓶将潘芸砸得头破血流,并将其子打倒在地,两人求饶同意征地一事,并将征地赔款领走。经公安鉴定,潘芸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2013年,林波、林伟到源潭街高芳家中玩麻将输了钱,林波等人给了钱,却认为高芳在设置程序动了手脚,故意让他俩输钱。回到家中,林波电话通知武龙、牛旭等人将高芳带到他家对其殴打,对其非法拘禁长达六个多小时。

强迫交易自称爷

林波为人老奸巨猾,自称用脑吃饭,他知道,要让手下的“小弟”听话,维持组织运作,没有钱不行。为了获取经济利益,他想方设法巧取豪夺,聚敛财富。

据介绍,自2007年来,林波犯罪集团实行行业垄断、搞不当得利。先后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29起,通过暴力威胁、胁迫,以违法占地、违法建房、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插手民间纠纷、迫使被征地户接受征地赔偿,非法取土、破坏耕地,非法占地、非法采沙等手段攫取不当利益240余万元,拥有固定资产上千万元。赚来的钱,被林波等人部分用于宴请组织成员,给人员发放工资,并在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后进行善后赔偿。

2014年,林波发现当时全国各地楼市行情一片大好,于是,就在唐白河边开设一个大采沙厂。由于该厂出路占用了源潭仓库街17小组的土地,双方约定每年按17组每人40元进行赔付,2014年首次支付9.9万元。2015年应支付时,林波称“上次支付的钱是长期买断所占土地的钱,不是一年一结”。至2017年分文未给,17小组没有任何解决办法,让各组员自行索要。

于是,村民贾灵等四位60多岁老太太找林波索要欠款,林波开口就骂,抓着她们的衣领恐吓。因贾灵腿脚不好落在最后,林波一拳将其打倒,让其跪着“喊爷”,并对仅靠给别人打工获取微薄收入的封老太敲诈2万元钱。林波等人还到贾灵等人家中谩骂,将其房屋捣了个大洞,致使四位老人几天不敢出屋。直到案发,仓库街17组再也不敢向林波讨要四十万元占地款。

2014年以来,林氏“三虎”出资购买采沙船在唐白河非法采沙,让林萱负责采沙点的日常管理、经营及工资分配,让王隆、全娟等人参与沙场运营,日进十万元,形成稳固组织并实施违法活动。

2015年左右,林波在该镇尖嘴街北口开发房产,欲将老魏家的房子买过来一并开发,但老魏不同意。林波在未通知老魏家人的情况下,就安排铲车故意碰撞老魏的房屋,将其屋顶捣了个洞,导致租住在内的许老两口险些被砸死。老魏因此找林波理论未果,准备翻新建房,林波又将其水电断掉,威胁老魏说:“如果再建新房,就将你家的出路堵死。”面对强迫交易,老魏只得忍气吞声,与林波签订了协议。因林波在此处开发未办理建房手续,该镇政府协调未果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但林波并未停建,最终建成房屋16套门面房,并以每间房屋25万元出售他人。老魏按协议欲领取两间新房,但林波以其盖的房子面积大、还有厨房和卫生间为由拒绝,老魏欲哭无泪,只好多支付林波8万元作罢……

百姓碰上认倒霉

在此案办理过程中,该镇马湾子村民马新向检察官反映说:“2017年春季,因为村民关杰私自把他所承包的属于村集体的五亩责任田卖给了林波,林波在这块责任田上盖了三十多间楼房,这件事引起了民愤。”

2017年3月21日下午,马湾子村组织村民在组长王鑫家门口开会,大家商议写联名举报信反映关杰私自转卖集体责任田的事,这期间林波闻讯带着王隆、武龙赶过来,他们就在现场开始闹事,扬言道“谁敢告关杰,打断他的狗腿”,大家都不敢吭气,此事不了了之。

源潭镇干部群众私下议论说,林波利用他们在道上的恶名,连政府的责任田都敢私自给盖上了房子……这些事情老百姓都看在眼里,都说连政府都拿林波这些人没办法,更别提老百姓了……

为认真贯彻中央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河南省唐河县公安机关、唐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委“扫黑办”充分发挥办案职能,紧扣县情实际,深入基层、村居向广大群众普及专项斗争法律知识,推进专项斗争有效开展。2018年4月7日,唐河县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掌握相关信息,在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下,全面审查,完善相关证据,对林波、林萱、林伟为首组织领导的13人涉黑犯罪集团实施逮捕。

河南省唐河县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波等人的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上述七宗罪名,其性质恶劣,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重大影响,给源潭镇周边群众的安全感造成极大损害,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证据确凿,依法提起公诉。

2019年3月1日,唐河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波、林伟、林萱均犯上述七种罪名,数罪并罚,根据其罪行情节,分别决定判处20年、10年、5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3年,不得假释。本案对其他10人参与犯罪活动的被告人均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10年不等的刑罚。

当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部分干警、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被告人亲属、源潭镇干部群众代表等四百余人参与了旁听。

(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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