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进一步保护全区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南省渔业条例》《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人民政府决定设立2019年禁渔区和禁渔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是指全面禁止一切捕捞生产或禁止某些作业方式进行捕捞的水域。禁渔区时间为:2019年全年;禁渔区范围包括:舞水河与太平溪汇合处小江口至舞水河李公湾渡口段水域;舞水河红岩泵站大坝下游500米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水域;怀化市第二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的河道水域,全长1200米;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渔水域。
二、禁渔期是指规定水域内全面或部分禁止捕捞作业的时期。禁渔期时间为:2019年8月1日0时至2019年10月31日24时止。禁渔期实施范围包括:舞水河鹤城段除禁渔区以外的水域和太平溪、岩堰溪、潭口溪、坨院溪水域。
三、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鸬鹚、地笼网、迷魂阵、刺网、布网、网络子、拦河缯(网)、滚钩、抬网、深水网等工具捕鱼等所有渔业捕捞行为(手竿垂钓除外)。凡违反者,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在禁渔区、禁渔期实施非法捕捞活动,应该立即向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45-210960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