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2019-10-17     吕梁人民广播电台

关于落实和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

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晋政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我市需落实和承接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其中承接下放职权事项2项,对应取消行政职权事项3项。

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同时,尽快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

附件:吕梁市人民政府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QqQW2W0BMH2_cNUgn75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