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促首都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

2020-01-17     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立法权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权,提出法规案是代表发挥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昨天,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了解到,大会期间,代表共联名提出七件法规案,涉及148人次代表。

这些法规案的提出体现了代表们高度关注首都高质量发展和改善民生问题。七件法规案中,有三件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电影产业发展,有四件涉及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公共交通、老年人权益保障和华侨权益保护。

同时,代表们高度关注制度建设,着力通过立法保障党和国家的重大改革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七件法规案均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思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论证。如高子程等19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出台《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提振市场活力的议案,附草案七章七十一条;王春杰等35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北京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的法规案,附草案七章四十九条;黄石松等2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法规案,附法规修改前后的对照表。

对代表提出的法规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分别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QP-qsG8BUQOea5OwRwQ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