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与刑事审判工作两不误,2月28日上午,兰山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法庭及三方远程庭审系统高效审理多起刑事案件。
2月28日上午,兰山法院刑事速裁团队法官王小木运用互联网法庭,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韩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兰山法院首例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并宣判的刑事案件。
法庭上,法官、书记员戴着口罩,公诉人、辩护人和被告人席位空无一人,取而代之的是法官面前的电脑,显现着三方连线的实况。屏幕画面清晰、现场声音流畅,庭审流程一气呵成。庭审结束后,王小木法官对案件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韩某某认罪服判,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疫情防控期间,兰山法院积极借鉴民事案件网络庭审经验,针对未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被告人,探索通过互联网形式开庭审理刑事案件新做法,全面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审理工作。
2月28日,王小木法官通过互联网法庭共审理6起刑事案件。同日,兰山法院刑事团队法官王琴运用网上三方远程庭审的方式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法庭上,法官在兰山法院、公诉人在兰山检察院、被告人在临沂市看守所,三方通过远程庭审平台实现“隔空审案”。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将互联网法庭引入刑事审判,既能够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又能够保障诉讼参加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疫情发生以来,截至2月28日,兰山法院已通过互联网法庭审理案件126件。下一步,兰山法院将继续加大互联网在审判执行活动的应用,全面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让互联网法庭成为庭审常态。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