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复工复学步伐的有序推进
出行的市民及车辆日益增多
道路交通恢复了往日的繁忙
随着而来的交通违法行为
更是屡见不鲜
大丰区公安局根据上级部署
扎实推进“飓风1号”集中攻势
围绕重点路段、重点车辆
重点驾驶人和重点违法行为
全力预防和压降交通安全事故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保障全区道路交通安全
酒驾?罚!
案例一
4月6日晚,交警大队草堰中队联合三龙中队组织开展酒驾夜查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良好成效,行动开始前中队认真研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重点时段和路段,科学布置警力,合理设置卡口,严格规范对过往车辆进行逐车检查。行动中,执勤民警查处驾驶员许某某(男,31岁,草堰镇人)、陈某某(男,31岁,大中街道人)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行为。
案例二
4月5日下午,交警大队大桥中队民警在大丰区陈李线(226省道)开展“飓风1号”行动中发现,一辆浙B*****牌照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大丰区226省道行驶,形迹可疑。民警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员罗某某(男,51岁,浙江慈溪人)身上有酒气。经现场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60.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案例三
4月3日晚,城区二中队组织开展“飓风1号”行动,中队民警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多发重点时间和重要路段,合力布设卡点,严格规范查处流程和执法程序,对过往车辆进行逐车检查。行动中,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轿车在进入检查点前走走停停,形迹非常可疑。经查,驾驶人张某某(男,58岁,丰华街道人)满身酒气,经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7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超载?罚!
案例一
4月9日,为了确保复工复产工作的平稳有序的开展,交警大队新丰中队积极开展“飓风1号”行动,在大丰区228国道治超站配合公路站工作人员,对过往货车进行逐一过磅检查,在对一辆车牌为鲁HQN***的重型栏板半挂车进行过磅检查时,发现其所拉货物重量超过核载质量60%,达到超载标准,驾驶员孙某(盐城人,49岁)对超载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当即扣留其机动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案例二
4月6日20时许,交警大队港区中队联合大丰治超站在海堤路开展“飓风1号”治超检查,行动中查获两起货车超载百分之百的重点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封某某(男,23岁,连云港人)驾驶苏GAM**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核定载质量33800KG,实际载货79000KG;违法行为人顾某某(男,38岁,连云港人)驾驶苏GVN**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核定载质量33800KG,实际载货75000KG。民警依法将两辆违法车辆移交交通部门对其进行驳载后予以处罚。
闯红灯?罚!
案例一
2020年04月06日17时05分,葛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新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常新路交叉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与沿常新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黄爱东驾驶所苏J20***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葛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0年04月02日05时05分许,王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盐城市大丰区大中街道新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常新路交叉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与沿常新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骆某某所驾驶苏JUW***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损坏,王某某受轻伤的交通事故。
雷霆之势,重拳出击
“飓风行动”进行时
大丰公安将持续严厉打击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来源:盐城大丰公安微警务